2010-01-20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根据我市师资需求的实际,经研究,决定组织2010年中、小学(幼儿园)新教师招考活动。具体招考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
学科 学段 |
政 治 |
语 文 |
英 语 |
数 学 |
物 理 |
历 史 |
地 理 |
生 物 |
音 乐 |
美 术 |
体 育 |
幼 教 |
特教 (智障) |
小 计 |
高中 |
6 |
7 |
5 |
5 |
6 |
12 |
7 |
2 |
/ |
/ |
/ |
/ |
/ |
119 |
初中 |
/ |
/ |
10 |
10 |
10 |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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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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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18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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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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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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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 学段 |
汽 修 |
服 装 |
建 筑 |
营 销 |
船 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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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教 |
4 |
2 |
2 |
2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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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二、招考范围
(一)高、初中教师面向全国招考,具体范围是:
1.2010年如皋籍师范类本科毕业生,2009年如皋籍尚未就业的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2.2010年非如皋籍师范类本科毕业生获得2次三等或1次二等奖学金以上者;2010年“211工程”师范院校毕业的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3.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2010、2009年毕业的硕士研究生。
(二)职教专业学科教师面向全国招考,具体范围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2010年职教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三)小学及幼儿教师面向南通市各县(市)招考,具体范围是:
1.2010年如皋籍师范类本科、专科毕业生;2009年如皋籍尚未就业的师范类本科、专科毕业生。
2.2010年非如皋籍南通市其他各县(市、区)师范类本、专科毕业生获得2次三等或1次二等以上奖学金者。
三、招考的有关规定
1.报考学科专业必须与所学专业相同;
2.报考的教师岗位应与所取得的教师资格相一致;
3.具有高中教师资格的本科毕业生可以兼报初中教师岗位;具有初中教师资格的可以兼报小学教师岗位;
4.若某一学科的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时,则以报名人数的80%确定招聘计划(按照四舍五入法计算)。
5.笔试、面试考核成绩有一项不合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6.硕士研究生免于笔试,直接参加面试考核。
四、招考工作安排
1.报名:
符合招考条件的毕业生于2月3日至2月5日(腊月二十----腊月二十二),到如皋市行政服务中心教育窗口报名,时间为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报名时须本人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缴纳报名笔试费90元,并需携带下列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3)非如皋籍本科类考生必须提供2次三等或1次二等奖学金以上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2009年如皋籍师范类本、专科毕业生必须提交报到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上述材料在核查原件、复印件后,收取复印件。
(5)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外省、市符合报考条件的毕业生可先行网上报名登记。报名登记者必须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可在“如皋教育网”公告栏下载),并发送至rska318@126.com
网上报名登记者必须于2月5日下午2:00—5:30(腊月二十二)到如皋市行政服务中心教育窗口现场确认报名,确认时所带材料及所缴报名考试费与上面要求相同。如不到现场缴费确认者,网上报名一律无效。
2.笔试:
经现场资格审核确认取得笔试资格者,于2月6日(腊月二十三)下午2:00-5:00到原报名处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者必须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笔试的内容:(1)高中、初中学科教材内容(约占70-80%);(2)相应学段学科的教材教法(约占20-30%)。
试卷范围和难度:报考高、初中教师,考高中相关学科的内容,难度与高考试题相当;报考初中、小学教师,考初中相对应学科的内容(特教、幼儿教师考初中语文学科内容),难度与中考试题相当。
硕士研究生及职教专业报考对象,免于笔试。
3.面试考核人员的确定:
在笔试成绩合格(60分及以上)者中,各学科按招考计划的一定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考核人选(报考的研究生直接列入考核面试人选),并进行公示。
具体比例标准如下(按四舍五入法进行计算):
招考计划在4人以内的学科:1:3;
招考计划为5-9人的学科:1:2;
招考计划为10人以上的学科:1:1.5。
4.考核:
凡笔试入围者及免于笔试的研究生,均需到原报名地点领取《面试考核通知》,并凭《面试考核通知》参加面试考核。考核形式为上课,上课的内容与笔试的学科相同。报考小学、特教、幼儿教师的对象,考核小学、特教、幼教相关内容。报考音、体、美教师的对象,考核小学相关学科内容。上课的时间25分钟。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特别说明:入围者的笔试及考核成绩仅适用于本次招考活动。
5.初录人员的确定:
所有参加面试考核的人员,按照面试考核成绩排序,如果硕士研究生面试考核成绩排名在招考计划数内者,则直接确定为初录人员。
其他人员依据笔试、面试考核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照学科招考计划1:1的比例,在减去研究生的初录人数后,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录人选(综合成绩相同者,笔试成绩高者参加体检),并在《如皋教育网》公示。公示时间三天。
6.组织体检:
市教育局核准初录名单后,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按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7.签订就业协议:
新招录教师主要安排农村中小学任教。高中新教师通过双向选择(硕士研究生四星级高中优先录用),由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市教育局鉴证。初中、小学(幼、特)新教师,由毕业生与市教育局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签约时每人需交3000元履约保证金,2010年9月报到上岗后,如数退还本人。
8、报到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者不予录用。
五、本次招考新教师工作,由市纪委(监察局)、人事主管部门参加全程监督和指导。
六、本招考简章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如皋市教育局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