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1-23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为充实全市医疗卫生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自愿报名、公开招考、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招聘专业、人数
招聘预防医学、临床医学、医学影像、中医学及护理学等专业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含2010年应届毕业生),具体岗位及招聘人数详见毕业生需求计划(附件1)。
三、招聘对象的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3、符合需求计划所需专业及学历要求。
4、身体健康。
5、所有报考人员不受户籍和生源地的限制。
6、所有报考人员应为未就业的应往届毕业生。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1、报名、填报志愿
(1)报名时间:2010年1月30-31日(上午9:00—下午5:30)。
(2)报名地点:1月30日上午市大剧院人才市场,其余时间市卫生局(市行政中心A楼第14会议室)。
(3)报名要求:报名须本人到场,提供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生同时携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及报名考务费100元。报名者须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
(4)填报志愿
报考人员根据公布的各医疗卫生单位岗位需求计划选择填写志愿。志愿分第一、第二两个志愿,如果服从调剂,可在服从分配栏内填上“服从”。
2、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者提供的材料,对照招聘对象的资格条件及填报志愿进行审查。
3、考试
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两种形式。原则上形成竞争方可开考,如形不成竞争,则相应减少招录人数或取消该职位的招聘。
(1)若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岗位需求计划数大于3:1,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分,笔试及格者方可进入面试,按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计入考试成绩。
(2)若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岗位需求计划数小于或等于3:1,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直接计为考试成绩。
笔试时间:2010年2月3日上午8:30—10:30时(考生提前30分钟进入考场),地点:详见准考证。
面试时间:2010年2月5-7日,地点:详见准考证。
4、体检
采取志愿优先和同一志愿分数优先的办法(即先考虑第一志愿再考虑第二志愿,最后考虑服从志愿,同一志愿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见附件2。体检合格者方可录用,若有体检不合格者,则按考试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集中地点:如皋市卫生局人事科。
5、确定聘用人选
根据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五天。如公示发现有影响聘用情况的,则不予聘用,其空缺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6、办理相关手续
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签订毕业生双选就业协议。
五、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由市人事局和卫生局共同组织,接受市监察局全程监督。
本《简章》由市卫生局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释。
附件:1、招聘毕业生需求计划
2、体检标准
如皋市卫生局
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原如皋市人事局代章)
2010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