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今起提高最低工资标准

2010-02-01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今起市区最低工资标准从每月850元上调到960”,南京市劳动保障局昨宣布。从本月起,全省13市都将执行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保障部门提醒,如有单位违反规定,劳动者可拨打12333电话投诉。

  我省最低工资标准分成三类:一类地区从850元上调到960元,二类地区从700元上调到790元,三类地区从590元上调到67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从7.2元调整到7.8元,二类地区从5.9元调整到6.4元,三类地区从5.0元调整到5.4元。

  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加班加点的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也不包括个人按下限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但我省最低工资标准可以包含个人需要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以南京市区为例,如果劳动者按照这个标准拿工资,实际拿到手其实达不到960元,因为还要扣除个人需要承担的社会保险费和大病保险,实际到手的钱应该不低于960-1455×11%(养老保险、医保、失业保险的缴费比例合计为11%-10=7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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