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2-02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我省近日决定,从2010年起,在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授予权的省属普通本科高校实施“江苏特聘教授计划”。
2010-2012年,我省计划选聘江苏特聘教授60人,每年20人左右。特聘教授实行岗位聘任制,按需设岗、公开招聘、专家评审、择优聘任、合同管理,聘期三年。特聘教授的职责,包括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达到国内领先水平,进而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主持国家和省重大科研项目研究,力争取得重大标志性成果;领导或参与领导学科团队或教学团队建设;讲授本学科核心课程;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等。获准设置特聘教授岗位的高校,面向海内外特别是海外公开招聘教学水平高、学术造诣深、能带领本学科赶超国内外一流水平的杰出人才。
省教育厅负责组织专家审核高校推荐的特聘教授人选,并报省政府审批。三年聘期内,我省为自然科学类、人文社会科学类江苏特聘教授分别提供100万元人民币/人、50万元人民币/人的科研经费。聘任学校为特聘教授提供不低于省标准的科研经费。“江苏特聘教授”在聘期内同时享受由省提供的每人每年12万元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以及由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的工资、保险、福利待遇。“江苏特聘教授”在聘期内不得担任高校行政领导职务,不得调离受聘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