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2-05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有关规定,为切实做好我省国税系统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
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每个职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未达到比例的职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剂。
二、面试时间
2010年3月6日上午9:00开始,面试工作当天结束。所有考生必须在上午8:30之前进入考场,进入考场后的考生实行封闭管理,截至当天上午8:50未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组织方式及地点
面试工作由江苏省国家税务局统一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全省设镇江、常州、泰州、徐州4个考点,考生须带由招录机关审核盖章的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及本人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面试。各考点详细地址将在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政府网站统一公布。
四、面试资格确认
考生须于2010年3月3日至3月4日,到指定地点(随考点地址一并通知)进行面试资格确认,未按时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面试资格确认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将于2010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其他考生提供毕业证书。
3.准考证。
4.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打印),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无工作单位的人员由户籍所在地街道或档案托管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6.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7.报考职位条件中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等,以招考简章公布内容为准)。
8、本人近期1寸、2寸同底版证件照片各3张。
以上材料均要求为原件。
五、确定综合成绩的方法
1.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确定考生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每个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的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的人选。
2.参加面试人数少于录用计划3倍时,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六、其他
1.面试成绩公布。参考人员面试结束后,在候分室等候领取本人成绩通知单。面试结束当天,由各考点将所有考生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按规定排序后统一张榜公布,成绩入闱者将在第二天统一进行体检。面试第二天,招录机关通过网络填报考生专业考试和面试成绩,考生也可在两天后上网查询本人成绩。
2.江苏省国家税务局面试工作联系电话随考点地址一并公布,请入闱考生在此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拨打上述电话与我局取得联系,确认是否参加面试,无故逾期未与我局取得联系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