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2-08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淮安市旅游信息中心是市旅游局下属的社会公益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适应旅游信息化发展的需要,优化旅游人才结构,经研究并报市人事局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淮安市旅游信息中心工作人员2名。现根据《淮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文秘岗位1名;
2、网站维护岗位1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须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不含未取得学历的2010年应届毕业生),并取得相应的学位,且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阶段所学专业为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按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试行]执行)。
3、身体健康,文秘岗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网络维护岗位在3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符合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详见岗位表)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
报名者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二寸免冠照片三张,于2010年3月9日-10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到市人事局考试中心(西安路151号)一楼服务大厅报名(咨询电话:0517—83769852、83671403)。如本人到现场报名确有特殊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者须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报名者相关材料。
由市旅游局根据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缴笔试费100元,于2009年3月12日上午持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参加统一笔试。若报名人数不足三人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二)笔试
笔试科目为2门,分别为职业能力测试和与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总分均为100分,考试范围和用书不限。
笔试时间:2010年3月14日上午8:30-9:30(职业能力测试)9:45-11:45(专业知识)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根据参加同岗位笔试人员成绩(职业能力测试和专业知识分别占40%和60%),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2)由市旅游局对拟参加面试人员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对不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并从同职位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替补。(3)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4)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成绩当场公布。(5)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四)体检
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以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及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由市旅游局统一组织体检;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额的,在面试合格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五)考核
由市旅游局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体检或考核(含资格复查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可从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一次性替补。
考核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四、聘用与相关待遇
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并在政府人事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拟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带相关材料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如应聘人员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解决。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定职定级,待遇按照我市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对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谋职业。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其不符合规定条件或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被取消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责任自负。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人事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电话:
市旅游局:83763640
市人事局:83671213
淮安市旅游局
2010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