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界定问题

2010-03-04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截止2010831日,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各类企业、非公有制单位、农村及城市社区工作累计2年以上的经历。具有在军队团以下单位服役经历的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人员,也可视为具有工作经历。

   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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