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基础知识理论二十八

2010-03-25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刑法部分

    刑法总则部分的常见考点包括刑法的适用范围、犯罪与刑事责任包括、犯罪的形态、共同犯罪、刑罚的种类和刑罚的具体运用等。分则部分的常见考点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贪污贿赂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等。该部分内容在2004年的江苏省考真题中出现过,20052007年考纲未作要求,2008年起又初纳入考察范围,分值12分左右,考察的都是常识性的内容。

【重点法条】?

第六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

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

第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 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 。?  

【快捷记忆】外犯三下可不究,工作军人无要求。

【意思分解】?

关于刑法适用的空间效力,我国刑法规定有属地原则、属人原则、保护原则与普遍管辖原则。第七本条规定是刑法效力适用的“属人原则”。

【重点法条】?

第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本法施行以前的行为,如果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如果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的,依照本法总则第四章第八节的规定应当追诉的,按照当时的法律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本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本法。?

本法施行以前,依照当时的法律已经作出的生效判决,继续有效。?

【意思分解】?

本条规定的是刑法适用溯及力问题——“从旧兼从轻”原则,首先要考虑的是适用旧法 即行为时的法律规定。刑法溯及力适用的对象只能是未决犯,对于已决犯则不适用。

【真题回顾】?

2008年江苏真题C类)

10、我国刑法在溯及力问题上采取的原则是( C  

从旧原则     从新原则   从旧兼从轻原则   从新兼从轻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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