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3-29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为做好我区2010年教师招聘工作,根据省、市有关人才工作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坚持总量控制、优化结构的原则,坚持凡进必考、择优录用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招聘专业和数量
初中:语文1名。
小学:语文8名,数学9名,英语4名,艺术1名,音乐2名,体育1名,美术1名,现代教育技术1名,总计27名。
幼儿园(差额拨款的全民事业单位):学前教育2名。
以上需求数含2010年应届毕业生招录和2010年拟引进人员(需求数量会根据学校事业变化作相应调整,详细需求情况请见附件3)。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应届毕业生的条件:必须是全日制普通师范院校合格毕业生,所学专业应与学校需求对口。招聘的新教师还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无锡籍2010年师范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并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
2.非无锡籍2010年师范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应毕业于南京师范大学、苏州大学、扬州大学、徐州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江南大学等国家“211工程”院校(二级学院除外),并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在校期间被吸收为中共预备党员或中共党员;
②在校学习期间曾获得学校一等(含一等)以上奖学金;
③在校学习期间曾获得学校两次(含两次)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
④在校期间有突出成绩或有显著特长。
(二)招聘骨干教师的条件是:
1.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较强的班级管理能力和教学科研意识;担任过本学科的把关教学工作,或多年从事毕业班教学工作,教学效果较好,成绩优秀。
2.曾获得市级教学能手及以上荣誉等或在市级以上赛课中获一等奖。
3.有较好的教科研能力,近年来曾在市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过论文或参加市级以上论文评比获一等奖。
4.本科以上学历,有5年以上教学经验,年龄4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形象、气质良好。
5.专业技术职称为中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或以上者。
(三)目前仍在辖区内公办学校的非在编聘用教师,要求近2年通过新区统一组织的考试,并已取得新区“准入证”,年龄在30周岁以下,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教学成绩优秀并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需同时出具与现工作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课务安排表和相关教学证明材料)。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0年4月7日(周三)至9日(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
2.报名地点:无锡市旺庄中学(新区红旗路,可乘41路、35路、30路、51路在长江俱乐部或新区人力资源中心站下)
3.报名时所带材料:
(1)2010年毕业生一律凭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复印件)、应聘教师报名表(打印稿)和学生成绩单复印件报名。(非无锡籍毕业生还须带上相关荣誉证书或获奖证书)
(2)其他申请调动的骨干教师凭身份证、工作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任职证书、应聘教师报名表(打印稿)及相关证明材料报名。
(3)非在编聘用教师须带好身份证、应聘教师报名表(打印稿)、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008和2009年新区“准入证”、与学校签订的聘用合同、课务安排表及其他能证明教学业绩的相关材料。(其中划线部分的材料须学校盖章认可)
(4)报名者另须缴2张近期一寸证件照和报名考试费90元(骨干教师缴纳报名考试费50元)。(低保对象可凭最低生活保障的有效证件免交报名考试费)
(5)报名者须如实填写《2010年无锡市新区新教师应聘报名表》,报名材料经区教育局初审合格后领取“准考证”参加笔试和面试,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应聘资格。
五、考核内容与形式
1.考核内容
笔试内容:思想品德、专业知识、教育理论基本知识、教育教学能力和教育政策法规等。
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品德、知识结构、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及仪态举止、才艺特长展示等。
2.考核形式
第一阶段:区统一组织笔试和面试(申请调入新区的骨干教师要参加区统一组织的面试,近2年通过新区统一组织的考试,并已取得新区“准入证”同时受聘于新区相关学校的非在编聘用教师可不参加区级的统一笔试和面试)。一周内公布笔试和面试结果,并领取“准入证”进入第二阶段考核。
第二阶段:学校组织考核。相关学校要成立招聘教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考核时由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派员参加,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
学校考核工作可分为课堂教学(试教)和技能考核等,并在此基础上进行综合考评,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参加体检(凭通知到新区凤凰医院参加体检,体检费自理)。
注:需参加区统一考核的应聘者全部于2010年4月17日(周六)到无锡市新区第一实验学校(长江北路88号,可乘公交41、35、30、70、51、65路在太湖花园二区站下)参加考试,上午8:30—11:00(共150分钟)笔试,下午1:00开始分组面试。
六、录用
1.拟录用人员持就业协议书(原件)、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备案表(原件)或调动审批表到录用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办理调动手续。
2.正式签约的新教师于2010年7月下旬到新区教育局报到。(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3.新教师应参加区教育局组织的新教师上岗培训,培训时间在8月中旬(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4.新录用的应届毕业生见习期为12个月。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即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的进入人才市场重新择业。
七、应聘人员可通过电话、网站咨询或查阅有关信息。
联系电话:0510—85210177
网址:http://www.xqjy.com.cn
本方案解释权属无锡市新区教育局。
无锡市新区教育局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