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信访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信息

2010-05-18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经市编委批准,宿迁市信访局人民来访接待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详见附表。
  二、招聘范围:宿迁市2007年选聘的大学生村官,2007届中共宿迁市委组织部选调生;全市范围内符合岗位要求条件的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宿迁市户籍。
  (二)根据招聘岗位设置学历要求。
  (三)年龄35周岁以下(1975年5月20日以后出生)。
  (四)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未受过党(团)纪、政纪处分。
  (五)符合招聘职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信访工作岗位经历的,年龄和学历可适当放宽。
  根据《市政府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宿政发〔2009〕67号)精神,由省统一选派来我市的“三支一扶”、“苏北计划”大学毕业生,及省、市选聘的大学生村官聘期考核优秀,受到市厅级以上表彰,在2009年公务员考试中进入面试环节,经审核确定,可直接进入面试。
  四、招聘程序、方法: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凡本人自愿并符合招聘条件的,于2010年5月17日至24日到宿迁市信访局(南湖路16号)1楼警务值班室报名。报名时间为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报名需提供材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二寸彩照3张、工作经历证明、本人自我介绍1份、其他能证明岗位工作能力的相关资料。
  2.报名者填写《宿迁市信访局200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经用人单位资格审查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报名费100元/人。
  报考人员应按报名表的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用人单位根据考生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二)考试: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组成,岗位与报名人数不低于1:3方可开考。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参照《江苏省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苏人社发〔2010〕63号)精神,报考定向招录大学生村官职位的人员,受到省级组织人事部门表彰的,笔试总成绩加12分;受到省辖市党委、政府或组织人事部门表彰的,加8分;聘期考核优秀的,加5分。各类加分不累计,以最高分为准。
  2.面试: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计划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集中安排面试,满分100分。
  3.考试成绩:笔试、面试各占50%。直接进入面试人员,以面试成绩直接计算。
  (三)体检:根据考试成绩按职位拟招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可在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参照《江苏省录用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组织考察。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如有考察不合格者,可按照报考职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聘用及待遇。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和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人事代理手续。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人员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办理聘用手续,试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五、纪律与监督:本次招聘工作由中共宿迁市委组织部、宿迁市信访局共同组织,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监督举报电话:市委组织部84368788,市信访局84368138。
  六、招聘政策咨询:本简章由宿迁市信访局负责解释。招聘联系人:董大伟
  电话:84368010。
  2010年5月14日
  宿迁市信访局人民来访接待中心招聘岗位、人员、条件一览表
 

岗位

招聘

人数

学历要求

招聘人员条件要求

专业要求

其他条件

综合管理

2

全日制本科、学士以上

不限

2007年省、市选聘大学生村官

统计分析

2

 

接访受理

3

本科以上

信访工作岗位经历3年以上

网络安全管理

1

本科以上

计算机

科学与技术

取得“网络安全管理高级工程师”职称,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注:报名登记表请在宿迁党建网http://sqdj.gov.cn/或宿迁人才网http://www.sqrc.cn/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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