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5-19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招聘岗位 |
人数 |
基本条件 |
有关待遇 |
会计学 专职教师 |
2名 |
1.硕士以上学历; 2.学习期间专业一致; 3.有教学经验或工作经验者优先。 |
1、根据引进人才的职称(学位)、教学和科研能力以及国家有关住房政策,为引进人才提供住房或住房补贴(安家费),同时解决过渡期的住房问题;教师年平均收入不低于10万元。 2、为引进人才(教师)配置万元以上高性能笔记本电脑一台。 3、为引进人才(单身)提供15平方米左右单人过渡用房一间,房内配备家具、空调、电视等基本生活设施,过渡用房二年内免收房租;免费提供每日30元左右标准的自助餐。 4、为未参加房改的引进人才自购住房提供部分无息借款。 5、特殊高层次特别优秀人才,待遇面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