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常州公务员考试资格复审重要通知

2010-05-27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各位考生:
  现将常州市2010年考试录用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名单公布如下,请考生及时查询:
  1、在省规定的合格分数线以上者,按公共科目、专业科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该职位的计划录用数3倍(公安系统人民警察和法、检系统司法警察职位按5倍)的比例进入资格复审。经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资格复审时间:
  5月31日—6月1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0—5:00  (周一、周二)
  3、资格复审地点:
  常州市人才市场2楼大厅( 常州市北直街35号)
  4、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①201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携带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等(均为原件)。外省籍生源的师范类毕业生还必须提供学校同意报考的证明;
  ②其他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户籍证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均为原件),如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提交确有困难,也可在体检前提供;
  ③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应出示军队师以上政治部门开具的同意随军的批文;夫妻两地分居的,应出示结婚证书、在常州一方的身份证、户籍证明;父母身边无子女的,应出示父母双方在常州的户籍和没有其他子女的证明;
  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提供安置地的户籍证明或身份证;
  ⑤留学归国人员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
  ⑥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它证明材料。其中国家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证书,可提供相应等级的合格证书或425分(含425分)以上国家大学英语考试成绩;
  ⑦报考职位要求具备相应年限基层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书面工作经历证明或劳动(聘用)合同书;
  ⑧报考法院、检察院法律职位的非201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提供证件及资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考生如在规定时间内无故缺席资格复审,视同自动放弃公务员考试面试、录用资格。
  5、如有不明事项可致电85680638、85681912。
  烦请考生相互告知。
  中共常州市委组织部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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