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招考笔试工作已结束,根据《宿迁市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的规定,进入面试的考生要进行面试资格复审。现将面试资格复审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考法院聘任制书记员职位的考生,在省规定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者,按公共科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该职位的计划录用数8倍的比例进入专业技能测试,领取专业技能测试通知书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宿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宿迁党建网”、“宿迁人事考试网”和“江苏公务员考试网”发布的通知,同时将通讯工具保持开通状态)。
二、报考人民警察职位(含法院、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职位)的考生,在省规定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者,按公共科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该职位计划录用数5倍的比例进入体能测试和体检。体能测试时间:6月5日上午7:30,地点:泗洪县体育馆;6月6日上午组织体检;6月6日下午进行资格复审,请考生按报考职位要求携带资格复审相关资料以及与网上报名系统上传电子照片相同的1寸照片两张(背面写好姓名)。体检、资格复审地点另行通知。
三、报考其他职位的考生,在省规定的合格分数线以上者,按公共科目、专业科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该职位的计划录用数3倍的比例进入资格复审。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或材料不全者,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时间:2010年6月5日(星期六)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30。
资格复审地点:宿迁市实验小学(黄运中路183号、市河滨公园对面)
资格复审时,考生需提供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资料以及与网上报名系统上传电子照片相同的1寸照片两张(背面写好姓名)。
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含成人高校、电大中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普通班应届毕业生)需携带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⑵2008年、2009年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生源地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生源地证明;
⑶其他考生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簿。
除上述材料外,有下列情况的考生还必须提供的材料有:
①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必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
②外省籍生源的师范类应届毕业生还必须提供学校同意报考的证明。
③夫妻分居的考生还必须提供在宿方户籍证明和结婚证。
④在宿父母身边无子女的,还必须提供在宿父母的户籍证明及父母单位(村、居委会)出具的身边无子女证明等。
⑤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还必须提供结婚证、随军批件。
⑥报考法院、检察院法律职位的非201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相关证明材料。
⑦报考职位代码为 “96”的考生,如以志愿者身份报考需提供省或国家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项目管理办公室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如以下村服务大学生身份报考需提供我市各县(区)组织人事部门提供的证明和录用文件。
⑧报考职位代码为“98”的考生,还须提供任职文件、本村在乡镇综合排名证明或受表彰的证件;
⑨招考单位有其他要求,如学位证书、中共党员、英语四六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退伍证书、基层工作经历、发表论文等,考生还必须提供相应的材料。
以上提供证件及资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考生如在规定时间内无故缺席资格复审,视同自动弃权处理。
四、通过资格复审者需缴纳面试费用100元/人。
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减免面试费用。具体办法为: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考生在资格复审现场办理减免手续。
五、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请于2010年6月16日-18日到各招考单位领取面试通知书。
如有不明事项可致电84368162(市委组织部)、84359275(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各招考单位联系咨询电话如下:
宿城区委组织部:82960190 宿城区人事局:82960398
宿豫区委组织部:84465993 宿豫区人社局:84465357-8004
沭阳县委组织部:83069810 沭阳县人社局:83068120
泗阳县委组织部:85212735 泗阳县人社局:85271823
泗洪县委组织部:86237900 泗洪县人事局:86230799
宿迁市地税局:84387817 宿迁市工商局:84359960
宿迁市质监局:84358611 洪泽湖监狱:86478042
市纪委:84368606 市委办:84368198
市委宣传部:84368702 市委统战部:84368532
市级机关工委:84368169 市委老干部局:84368596
市委农工办:84368482 市法院:84363872
市检察院:84366637 团市委:84358286
市妇联:88201510 市委党校:84356501
市委党史工委:84368198 市发改委:84338500
市经信委:84338542 市商务局:84338537
市教育局:84389653 市公安局:84352049
市财政局:84363003 市国土资源局:84359620
市农委:84375316 市体育局:84353067
市统计局:84368226
请考生相互告知。
中共宿迁市委组织部
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