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城市职业学院招聘简章

2010-06-21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因学校事业发展需要,根据《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宁政办发[2008]103号),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8名,现经江苏公务员考试网(www.jsgwyw.org)公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我校为全额拨款市直属事业单位,基本职能为培养具有高等学历的应用型人才,开展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二)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本科以上学历,符合应聘岗位所需的年龄、专业及其它相关要求。
  (三)部分岗位要求有在相关高校、相关岗位工作的经历,具备一定的教学及管理能力。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岗位

人数

专业

学历

职称

年龄

相关要求

用人

方式

财会实训

指导教师

1

财经类

本科

及以上

中级
及以上

35
以下

有财税工作经验者优先

编制外

用人

艺术设计实训指导教师

1

艺术设计

本科
及以上

/

30

以下

有相关软件使用经验者优先

编制外

用人

建筑工程
专业教师

1

建筑工程

本科
及以上

中级
及以上

45
以下

 

编制外

用人

电子信息技术专业教师

1

电子信息

硕士研究

生及以上

/

30
以下

 

编制外
用人

电子信息实训指导教师

1

电子信息

技术

本科

及以上

/

30岁 以下

有电子技术实验室及机房管理经验者优先

编制外
用人

计算机

专业教师

1

计算机

硕士研究

生及以上

/

30
以下

熟悉现代商务业务领域知识,熟悉编程语言、软件开发项目工作规范和流程,具备商务系统项目开发经验。

编制外

用人

辅导员

4

财经类、工商管理、社会学、艺术设计

本科

及以上

/

30
以下

 

编制外
用人

教务管理

1

计算机

本科

及以上

 

/

30
以下

2年以上高职院校教务管理工作经验

编制外
用人

教务信息

管理

1

计算机

本科

及以上

/

30
以下

 

编制外

用人

招生管理

1

法学

本科

及以上

/

35
以下

2年以上招生工作经验

编制外
用人

会计

1

会计或

财务管理

本科

及以上

/

30

以下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编制外
用人

电教中心

管理岗

1

教育技术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30

以下

熟练掌握电视制作、多媒体课件制作

编制外

用人

图书采编

1

情报学

本科

及以上

/

30

以下

2年以上图书采编工作经验

编制外
用人

后勤设备

管理

1

管理类

本科

及以上

/

30

 

编制外
用人

后勤物业

管理

1

电器工程

本科

及以上

/

45
以下

2年以上后勤管理工作经验,工作经验丰富者年龄学历可适当放宽

编制外
用人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10年6月19日至6月24日。
  (二)报名方式
  符合报考条件的报名者请下载《南京城市职业学院南京市广播电视大学2010年公开招聘报名表》,填写完成后将电子表发送到rsc@njtvu.edu.cn。
  报名者须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核。
  报名者可在2010年6月25日后,通过南京城市职业学院网站(www.ncc.com.cn)和南京市广播电视大学网站(www.njtvu.edu.cn)招聘信息栏目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者方可参加笔试。
  五、考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1、笔试。笔试主要内容:法律法规基本知识、时事政治、师德规范、教育教学管理、学生管理、实用写作等。笔试时间:6月29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南京市电大(游府西街46号)(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参加笔试。)具体考场安排届时见考场分布图。
  2、面试。对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按照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应聘教师岗位的人员,面试采取试讲与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学能力和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综合分析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时间约20分钟。
  应聘管理岗位的人员,面试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管理实践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时间约20分钟。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南京市游府西街46号。
  六、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各按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成绩各按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应聘教师岗位的试讲部分占60分、答辩部分占4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纳入考察范围。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比例,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岗位招聘数的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七、体检、考察体检和考察由学校组织实施,并通知本人具体时间和地点。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
  八、公示时间、方式
  体检、考察合格后,学校将于2010年7月下旬对拟聘用人员在南京广播电视大学网站(www.njtvu.edu.cn)、南京城市职业学院网站(www.ncc.com.cn)公示七天,接受社会监督。
  九、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报人事局备案。
  十、咨询电话025-82212113
  十一、监督电话025-82212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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