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泗阳县招聘专任教师简章

2010-06-29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为了解决全县中小学、职业高级中学部分学科专业教师缺额问题,经研究,决定面向县内外公开招聘,现将简章经江苏公务员考试网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共150名)
  1.农村中小学(众兴镇范围以外)教师岗位130人。其中,学前教育30人;小学语文12人,小学数学12人,中小学英语15人,中学日语2人,小学科学14人,小学思品5人,中小学音乐20人,中小学体育8人,中小学美术8人,中学信息技术(计算机)4人。
  2.县职业高级中学教师岗位20人。其中,烹调类3人(含实习指导教师1人),汽修类4人(含实习指导教师2人),模具(机械)设计与制造(自动化)类2人,动漫设计与制作类2人,艺术设计类2人,广电新闻学1人,电工类3人,财会类3人。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报名对象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愿为泗阳农村教育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无犯罪等不良经历与记录,近五年内未受到过党政纪处分,无违反计划生育行为,身体健康,自愿在我县聘用单位任教满5年方可提出流动。且符合下列条件:
  1.学前教育教师招聘对象:30人中,15人面向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类院校2010届学前教育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的毕业生,或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类院校2010届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水平、热爱学前教育事业的泗阳籍(入大学前户口和家庭地址为泗阳)毕业生。15人面向泗阳县境内幼儿园中现在岗在职的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已经取得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的泗阳籍(户口和家庭住址为泗阳)幼儿教师,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农村中小学教师招聘对象:报名对象必须是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类院校2008年及以后毕业的本科及以上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的毕业生,或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的非师范类硕士及以上毕业生。其中,日语专业可以为非师范类。
  3.县职业高级中学教师招聘对象:专任教师报名对象须为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8年及以后毕业的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实习指导教师报名对象须有两年以上的相同或相近行业的实际操作工作经历,本科及以上相同或相近专业学历、中级工及以上专业技术等级,有副教授(中教高级、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身体健康,年龄在45周岁(1965年6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三、程序及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7月14日—7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17:30;地点:泗阳县教育局一楼大厅;①报考农村中小学、学前教育的教师须带材料:身份证、户籍证明、毕业证书或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生可凭院系开据的证明原件)、普通话等级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正面一寸照片2张。②报考职中专任教师须带材料:身份证或户籍证明、毕业证书或就业推荐表等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正面一寸照片2张;③报考职中实习指导教师须带材料:身份证或户籍证明、毕业证书、职称证书、技术等级证书、工作经历证明(企业人事部门出据)等材料原件、复印件,近期免冠正面一寸照片2张。所有报考对象已经就业的,须提供原工作单位辞聘或同意报考证明、未就业的要到乡镇或社区开据未就业证明。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按报名志愿填写报名表(每人限报一个学科专业对口岗位,小学教育专业限报小学语文或数学,小教双语限报小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计算机、信息技术专业可报小学科学专业,政治专业可报小学思品专业),缴纳报名费90元,领取准考证。
  2.笔试。时间:7月18日8:30—10:30;地点:泗阳中学高中部;内容:应知应会的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笔试阅卷后,分中小学、学前教育两类、职中按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参加面试人员须交面试费90元),达不到1:3比例的,可不受此比例限制。笔试成绩须及格。
  3.面试。时间:7月19日7:00;地点:泗阳中学高中部、县职业高级中学;内容:演课或现场操作展示。
  4.体检。时间:7月20日;地点:另行通知。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总分,分中小学、学前教育两类、职中按学科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参加体检人员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
  5.公示。时间:7月22日—28日;体检合格者在网上泗阳、县人保局网站、县教育局网站及公示栏予以公示;凡拟录用人员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等问题反映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6.聘用。时间:7月30日;地点:县教育局、县人保局、县编委办;按学科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由通过公示人员公开选择岗位后,办理聘用手续;所聘用人员一律实行人事代理和合同聘用制(首聘期5年,第一年为试用期),办理入编手续。大专学历层次须在首聘期内取得本科学历;职中专任教师须在首聘期内取得研究生学位(或学历)、技师证书;报考职中的非师范专业人员,须在首聘期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技师证书。凡不能在首聘期内取得相关学历(或证书、学位)的,首聘期满后,不再聘用并相应取消编制、停发工资。
  四、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质量第一,宁缺勿滥”和“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招聘工作接受县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
  咨询电话:0527—85230298、85230203、85271823、85271853
  监督电话:0527—85212190、85230226
  本简章由县人保局、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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