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财政局、计生委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2010-07-07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根据《宿迁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为及时补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优化人员结构、提高人员素质,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单位、职位及人数

单位

职位

职位代码

招聘人数

开考比例

条件要求

学历

专业

其他

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省中华会计函授学校宿迁分校

办事员

01

3

15

本科及以上

财务财会类、审计类

取得相应学位,面向宿迁市2010年公务员招考面试入围者

市计划生育协会办公室

项目联络员

02

1

15

财务财会类

2年以上会计工作经历,面向宿迁市2010年公务员招考面试入围者

  二、招聘对象
  面向宿迁市2010年公务员招考面试入围者。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面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0年7月13日至14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宿迁市人力资源市场大厅(洪泽湖路114号)。
  报名需提供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公务员考试综合成绩单(自行上网打印)、近期免冠同底二寸彩照2张。
  报名者现场填写《宿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一式两份),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
  (二)面试
  报名结束后,根据公务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招聘计划数5倍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5:1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
  (三)体检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并在指定网站上公布。体检人员中的在职人员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否则取消其体检资格。体检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在本职位面试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四)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按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要求组织考核。
  (五)公示与聘用审批
  考核工作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指定网站公示7天。公示结束后,由招聘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填写《宿迁市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办理人事关系接转手续。
  在考核、聘用审批阶段因不符合政策规定被取消考核、聘用资格或考核结果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聘用资格而出现的缺额,可在聘用审批结束前,从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四、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简章由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27—84359273(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处)、84363013、84363019(市财政局)、84338595(市计生委)
  监督电话:0527—84359865(宿迁市纪委派驻市人社局纪检组)
  信息查询网站:
  宿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http://www.jssq.lss.gov.cn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http://www.jsgwyw.org
  宿迁人才网
http://www.sqr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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