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按照凡进必考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区政府批准,决定招聘小学教师。现将招聘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
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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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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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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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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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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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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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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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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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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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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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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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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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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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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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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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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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10年应届毕业生(不限户籍);现在扬州市区内各类中小学任教的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教师(提供在校任教证明)。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2、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时间:2010年7月30日—8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逾期不予补报。
地点:维扬区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维扬路469号);
联系人:吕老师、朱老师,联系电话:0514-878950120514-87895033。
具体要求:
①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获奖证书、职称证书、称号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
②就业人员在应聘录取后负责办理个人档案和关系的正常转接,相关手续必须在确认体检合格后一周内办成,如未能办成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区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再从本学科应聘者中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依次顶替。
③各应聘人员必须真实提供以上资料,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现象,将取消报名和聘用资格。
④在报名材料预审合格后填写《扬州市维扬区2010年应聘教师报名表》,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学科。同时缴1寸证件照片2张。根据苏价费函【2007】146号文件精神,各应聘人员报名时须交报名费100元。进入面试的人员,再交面试(讲课)费100元。
⑤各学科报名数与招聘指标数达3∶1比例以上方可开考,如报名数不足可将招聘指标相应调至其他学科。
2、考试形式和内容(考试时间、地点在准考证上标示)
(1)笔试,闭卷,满分100分。主要内容:教师基本素养。以上内容无指定大纲及教材,请应聘者自行准备。根据笔试成绩按学科招聘指标的1∶3比例确定面试(讲课)人选。领准考证时间:8月6日下午。地点:同报名处。
(2)面试(讲课),满分100分。面试主要采取现场讲课形式,评委现场打分。考生准备时间为60分钟,面试时间为15分钟。领准考证时间:8月12日下午。
3、录用办法
根据面试(讲课)成绩,按学科招聘指标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合格者经区教师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后予以聘用。
四、相关事宜
1、聘用人员实行人事代理,试用期一年,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办理聘用手续。
2、教师招聘工作在区教师招聘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为接受社会监督,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区监察局:0514-87636770
区人社局:0514-87636509
区文教体局:0514-87895026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维扬区人社局、文教体局负责解释。
扬州市维扬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扬州市维扬区文化教育体育局
二O一O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