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申论思维的培养

2010-08-12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申论作为江苏公务员考试的笔试公共科目,主要通过报考者对给定材料的阅读、概括、提炼、分析、加工,测查报考者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申论材料通常涉及某一个或某几个特定的社会问题或社会现象,要求报考者能够准确理解材料所反映的主要内容,全面分析问题所涉及的各个方面,在把握材料主旨和精神的基础上,形成并提出自己的观点、思路或解决方案,准确流畅地用文字形式表达出来。
  换言之,申论考试是一种能力型考试。而能力的培养与思维方式密不可分,从某种程度而言,思维方式直接决定了行为模式。因此,从本质上说,申论考查的是一种思维方式和建立在这种思维方式基础上的文字表达。那么何谓申论思维呢?与申论所要考查的基本能力相应,申论具备如下几个基本思维方式:归纳性思维、演绎性思维、逻辑性思维、全面性思维和实践性思维。这些思维方式贯穿于申论考试始末,并且各自有重点对应的环节:
  归纳性思维——在申论考试中主要用于对给定材料进行分析、理解,归纳概括其内容。
  演绎性思维——在申论考试中主要用于两方面:一是在分析理解时要从具体到抽象,透过现象看本质;二是解答主观题时,在给定材料的基础上进行拓展、演绎,升华文章主题思想。
  逻辑性思维——在申论考试中主要运用在两个方面:一是厘清不同问题、不同材料之间的逻辑关系;二是条理清晰地写文章。
  全面性思维——指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在申论考试中主要运用在两个方面:一是阅读材料时务必理解全部内容,不要有所遗漏;二是在分析、审题、作答时要综合考虑各方面要素。
  实践性思维——在申论考试中主要用于提出行之有效的对策。
  可见,只有养成申论的基本思维,才能最大程度地“还原”命题者的出题思路,获取高分。
  因此,申论考试获取高分最关键的是要培养申论基本思维方式。考生可以从两大方向进行练习。
  首先,应该随时将所讲问题与相对应的基本思维方式联系起来进行思考。譬如在学习对原因的综合分析时,最基本的框架是五大维度,即:思想认识层面(如领导不够重视、群众认识不足等)、法律法规层面(如有关法律法规不完善)、制度规章层面(如管理体制不健全等)、监管执行层面(如监管缺失等)和后勤保障层面(如财政投入不足等)。五大维度实际上从各个角度为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提供了基本思路,这时考生就应该想到:五大维度体现了申论的全面性思维。再比如在提对策时,考生应该联想到实践性思维的重要性。通过这种反复不断的强调与联系,考生才能加深对申论基本思维方式的记忆与理解。
  其次,在备考过程中要经常练习。这里要强调的是,思维模式的形成是长期的过程,在日常生活中需要有意识地进行练习。如果实在做不到,至少要在备考其间经常练习。以归纳性思维和演绎性思维为例(这是许多考生最为缺乏的思维方式),归纳性思维就是从个别到一般,从特殊到普遍,而演绎性思维就是从一般到个别,从普遍到特殊。运用到实际生活中,看到行人在马路上横穿猛跑,路人随地吐痰,在火车上看到旅客旁若无人的大声喧哗,考生应该将这些现象归纳到一起,上升抽象为部分公民的素质有待提高。此外,常见的归纳性思维和演绎思维还有:房屋拆迁上升到城建;汽车堵塞上升到城市交通;污染治理上升到环保;治安混乱上升到稳定;下岗分流上升到社会就业、民生问题;盗版光碟上升到知识产权保护;偷税漏税上升到社会分配;户籍问题上升到城镇化建设;农民工进城上升到三农问题;高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发明专利应用上升到创新型社会;能源资源短缺浪费现象上升到节约型社会;土地、农民、农村、农业同时出现上升到新农村建设;衣食住行物价教育就业同时出现可上升到民生问题;贫富、阶层、收入差距、劳资同时出现可归结为和谐社会;污染、治理、人口、能源、城乡建设同时可上升到科学发展观等等。
  总而言之,申论考试的制胜之道在于形成申论的基本思维方式,这种思维方式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长期积累。在基本的思维方式没有形成之前,可以借助于思维方法和答题技巧,但方法和技巧毕竟是以思维能力为基础的,因此想在申论考试中胜出就应该从平时培养申论的基本思维方式,掌握应对一切变化的最根本的利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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