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虎丘区人民法院招聘执行助理公告
2010-08-16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经研究,我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执行助理(人才派遣)4名(3男1女),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报名条件
参加报名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苏州市大市范围户籍。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政治历史清楚,与本院干警无配偶、近亲属关系。
(三)具备从事执行助理专业技能(打字速度在45字/分钟以上,试用期经考核后须在80字/分钟以上)。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男性身高168cm以上(含168cm),女性身高在158cm以上(含158cm);年龄在20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即1984年8月20日至1990年8月20日期间出生);年满32周岁不再续聘,自行另谋职业。
(五)具有法律类本科以上学历且有相应学士学位;或法律类大专且具有其他本科学历及相应学士学位。
(六)具有C1以上驾驶证优先考虑。
(七)经审查,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
二、招聘程序
招考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报名、笔试、技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合同聘用的程序进行。
1、报名
(1)报名时间:2010年8月27日(星期五)下午1:30-16:30;报名地点:苏州高新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苏州高新区狮山路2号新创大厦)。
(2)报名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本人持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驾驶证(以上均需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个人简历、1寸近期彩色照片2张。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填写《报名登记表》,办理报名手续。
(3)准考证发放:考生凭个人身份证于2010年8月30日下午(1:30-15:30)到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政治处(411办公室)领取。
2、笔试
(1)时间:2010年8月31日(星期二)上午。
(2)内容:法律专业知识考试。
(3)笔试地点(另定)。
3、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以专用打字测试软件(金山打字通2006版)进行看打考核,考生应注意打字速度与正确率。考生可打两次并自行选择一次作为技能测试成绩。
(1)时间:2010年8月31日(星期二)上午。
(2)内容:打字速度与正确率。
(3)测试地点(另定)。
4、面试
面试由苏州高新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和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共同组织。
(1)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和技能测试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按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时间:2010年9月2日(星期四)下午。
(3)面试地点(另定)。
5、体检和政审
(1)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占30%),技能测试(占30%)和面试成绩(占40%)的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按照招工体检标准执行,费用自理。
(3)对体检合格人选进行政审。
(4)经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报苏州高新区人事局办理备案手续。
(5)一经录用与苏州高新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聘任合同,合同期限为两年,试用期为两个月。
三、本简章由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12-68127020(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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