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滨海县2010年事业单位招考普通高校毕业生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我县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一批普通高校本科以上毕业生,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考计划
计划招考普通高校本科以上毕业生33名(具体招考计划见附表)。
二、招考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2、2008年以来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本科以上毕业生,且有对应学位。
3、滨海生源或已入滨海户籍,夫妻一方或父母为滨海户籍的毕业生可不受地域限制。
4、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
三、招考程序
1、发布信息
8月24日起在滨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滨海电视台、《滨海报》等媒体发布招考简章或公告。
咨询电话:县人社局(0515)89196060。
2、报名
凡符合条件的毕业生于9月6日至7日到县人社局人才中心报名。毕业生根据所学专业选择符合专业要求的岗位报名。
报名时须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提供下列材料:
(1)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生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
(3)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籍证明以及涉及招考条件第3条的相关证明材料;
(4)近期同版免冠2寸照片2张。
3、资格审核
由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报考毕业生的资格审核工作,审核合格的,准予参加考试。
4、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技能考查,按专业大类分段进行。
(1)笔试。笔试内容为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资格审核合格的人员到县人社局人才中心领取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及要求见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
(2)技能考查。技能考查按招考计划1:1.5比例,在笔试合格人员中分别确定各专业技能考查分数线。笔试合格人数不足招考计划1:1.5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进行技能考查;如有放弃技能考查的,不予递补。技能考查主要考核专业操作技能。技能考查总分为30分,18分为合格线。技能考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技能考查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
(3)积分。笔试、技能考查成绩由县人社局在滨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适时公布。以笔试成绩和技能考查成绩累计总分。
5、体检
按招考专业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总分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名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如有体检不合格和放弃录用的,按积分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6、选岗
对体检合格人员,根据招考计划,分专业按积分从高到低依次选岗,签订就业协议。选岗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7、公示
对拟录用人员在滨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示。
8、办理相关就业手续
凡拟录用人员在档案转入审核后,凭毕业证、学位证、毕业生报到证到县人社局办理相关就业手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录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用。对证件不全、档案未转入或审核有党政纪处分等不良记录的,不予办理相关就业手续。
本简章由县事业单位招考普通高校毕业生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滨海县事业单位招考普通高校毕业生
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一O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