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亭湖区事业单位招聘启事

2010-09-02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为适应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7名。现制定简章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3、28周岁以下(1982年8月1日以后出生);
  4、能够胜任报考职位的工作,身体健康;
  5、符合报考职位的其他要求。
  二、招聘职位

主管部门

用人单位

 

招聘
人数

其他要求

环保
产业园

人力资源中心

公共管理类有关专业

1

 

安监中心

安全生产及

建筑工程类有关专业

1

适合男性

文广中心

艺术类有关专业

1

 

亭湖新区

下属事业单位

中文、文秘类有关专业

1

2年以上从事本专业工作经历,年龄30周岁以下(198081日后出生)

安监中心

安全生产及

建筑工程类有关专业

1

适合男性

新洋

经济区

下属事业单位

中文、文秘类有关专业

1

 

安监中心

安全生产类有关专业

1

适合男性

区政府办

应急事务

服务中心

中文、文秘类有关专业

1

 

法律类有关专业

1

 

区经信委

下属事业单位

中文、文秘类有关专业

1

 

 

 

区计生委

区计划生育协会

中文、文秘类有关专业

1

区城管局

区环卫处

公共管理类有关专业

2

区商务局

区商务综合

监察大队

中文、文秘类有关专业

1

商务贸易类有关专业

1

区农委

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兽医学

1

区农业行政

执法大队

农学或作物栽培学

1

适合男性

区科技局

知识产权服务中心

机电控制类有关专业

1

 

区人社局

社保中心

公共管理类有关专业

1

中文、文秘类有关专业

1

仲裁院

法律类有关专业

2

区水利局

下属事业单位

水利工程建设类
有关专业

1

区交运局

下属事业单位

交通运输

1

财务会计

1

区住建局

区质监站

建筑环境与
设备工程(暖通)

1

2年以上从事本专业工作经历,年龄30周岁以下(198081日后出生)

区建管中心

土木工程或工民建

1

2年以上从事本专业工作经历,30周岁以下(198081日后出生)

 

 

27

 

 

  *有关专业详见《亭湖区事业单位招聘专业参考目录》
  三、招聘程序
  1 、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招聘职位表中要求的其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经资格初审合格后,填写《亭湖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交近期免冠半身同底版一寸彩色照片3张。
  报名时间: 2010年9月6日至9月12日
  上午  08:30—12:00
  下午  15:00—18:00
  报名地点: 盐城市亭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01室(盐城市建军东路180号亭湖新区管委会综合楼501室)
  联系电话:66691261
  2、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开考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报考职位,已报考该职位的考生需无条件服从。笔试具体内容参见《2010年江苏省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中的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内容。笔试合格分数线为得分率60%。
  笔试时间初定为2010年9月18日上午08:30-11:00,具体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报名者须于9月16日下午6时前到报名地点凭本人有效身份证领取《笔试准考证》。
  3、面试
  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含末位同分者)。形不成竞争职位的考生,笔试成绩须在所有参加面试考生成绩的平均分之上,否则取消其面试资格。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
  对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先进行资格复审。对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该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复审及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 、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以笔试和面试成绩各50%的权重计算总分,然后从高到低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有同分者,取笔试分数高的)。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德、能、勤、绩”等方面的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而出现缺额时,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笔试、面试、体检的相关费用按有关规定收取。
  5、公示、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由相关部门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其他事项
  1 、报考者不得持伪造的证件或其它虚假材料报名。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其报考资格;已聘用人员中被查出有假冒证书及其他虚假材料者,立即辞退。
  2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全过程监督。
  3 、本简章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有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附件:亭湖区事业单位招聘专业参考目录
  亭湖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〇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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