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常熟市人民法院招聘法官助手公告
2010-09-27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经研究,常熟市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法官助手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含)以上学历,户籍在本市的人员。(具体范围、对象、条件详见《2010年常熟市人民法院招聘法官助手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较好的思想素质和政治水平,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组织能力,具备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协调能力,富有团队合作精神。
3、年龄28周岁以下(即1982年10月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
4、有一定的文字录入基础。
5、身高:男1.70米及以上,女1.60米及以上。
6、经审查,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地点。报名时间:2010年10月9日-10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报名地点:常熟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二楼(珠江路222号)。
2、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报名者需本人到现场报名,限报一个岗位,并目测身高。
报考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毕业证书等相关证件及复印件。
报名者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填写《常熟市人民法院法官助手招聘登记表》(一式两份),交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4张,办理报名手续。
招聘计划数为1人的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2人的,该岗位不开考。对于招聘计划数2人及以上的岗位,在报名人数达到2人,而与招聘计划数相比不足2:1比例的,则相应减少招聘计划数。
四、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以摸拟庭审记录的听打方式在电脑上进行,考生应注意记录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技能测试合格线为1分钟准确字数30个。
1、测试内容:办公软件的基本应用及打字速度、准确率的测试。
2、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待报名结束后密切关注人才市场网。
五、笔试
1、笔试科目:《综合知识》,满分100分。A.中国的国体与政体、公民的权利与义务、公共行政、公共政策、公共服务。B.法律:宪法、行政法、行政诉讼法、刑法、民法。C.语文知识与写作。D.2009年7月1日至2010年9月30日以来的国内国际重大事件;近期党的重大路线、方针、政策。笔试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不指定复习材料。
2、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待报名结束后密切关注人才市场网通知。
六、面试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不超过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面试成绩为百分制,不设合格分数线(进入面试的考生不足3:1的,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分数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处理。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七、体检和考核
1、根据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高分者),并实行一次性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因体检、考核或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若面试人数低于3:1比例的,递补人员的面试成绩须在60分以上。
八、聘用
由常熟市人民法院发出《录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自谋职业。
九、其它
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条件如实申报,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应聘资格,责任自负。报名者一旦被录取,须按《录用通知书》规定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十、本简章由常熟市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附:《2010年常熟市人民法院招聘法官助手岗位表》
常熟市人民法院
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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