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姜堰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招聘简章

2010-09-28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姜堰市节能监测中心、姜堰市企业上市办公室为姜堰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简介
  节能监测中心2名。从事户外能源监测工作,须男性。
  企业上市办公室4名。从事企业上市服务、指导工作,性别不限。
  二、报考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本职工作。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正派。
  3.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节能监测中心须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热能与动力工程专业;报考企业上市办公室须经济学类、法学类、工商管理类中相关专业(专业目录附后)。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后出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
  5.具有2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
  6.身体健康。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报名时间:2010年10月12日至10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地点:姜堰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政府行政大楼216室)。
  2.网络报名:邮箱
jyrenshiju@126.com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每名报考者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须提供如下材料:
  1.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正面彩照3张;
  2.如实填写《姜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姜堰人事网站下载);
  3.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相关专业工作经历证明和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如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在报名时不能提供,必须承诺在体检前提供)。
  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
  外地考生可通过电子邮件上传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书照片等资料先行网上报名,在领取笔试准考证时交验报名材料的原件并缴纳报名费。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市人社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核。
  本次招聘设定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之比为3:1的开考比例。报名结束时,如未能达到开考比例,将在姜堰人事网站公示并延长报名时间一周,如仍达不到开考比例,可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申论》。笔试形式为闭卷,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在姜堰人事网公布。
  笔试不指定教材,但可以参考《江苏公务员考试综合教材》。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计划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的办法计算考生的总成绩。
  五、聘用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在面试成绩60分以上的人员中,按岗位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确定),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未能在报名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在职人员须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否则取消体检资格。因取消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资格出现缺额的,在面试成绩60分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进行考核。(考核标准参照招录公务员的考核标准执行)。
  根据考核结果,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公示结束无异议的,由单位按《姜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招聘工作的组织
  本次招聘工作由姜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姜堰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共同组织实施,整个招聘工作在市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七、咨询电话及有关信息发布网址
  咨询电话:0523-88869415(姜堰市人社局录用调配科)
  0523-88869055(姜堰市经信委人事科)
  监督举报电话:0523-88869216(姜堰市监察局)
  网址:姜堰人事网
http://www.jyrs.gov.cn
  姜堰人才网
http://www.jyrc.net
  江苏省中小企业姜堰网
http://jiangyan.smejs.gov.cn
  姜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姜堰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附:经济学类、法学类、工商管理类中可报考专业目录。
  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财政学、金融学;法学、法律;会计学、财务管理、企业管理、国际企业管理、投资经济、技术经济、审计学、理财学、资产评估。
  报考人员需符合相关专业要求,不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不能报考。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所附目录要求的专业不完全相同,但报考人员自认为属于相近专业的,可在报名现场向用人单位提出,由市经信委会同市人社局、市监察局根据岗位要求和实际情况研究确认后对外公布添加目录,并对所有报名人员一视同仁。

分享到

切换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