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检察院招聘速录员启事

2010-10-28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苏州高新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受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检察院委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速录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本次招考合同制速录员6人,性质为人才派遣。
  二、岗位职责
  “速录员”从事与检察工作有关的事务性工作的人员。其主要职责是:
  1.在检察官的领导下,承担办案、会议等记录工作;
  2.诉讼文书誊写、打印、校对、送达等工作;
  3.计算机信息录入和装订卷宗工作;
  4.其他事务性工作。
  三、报名条件
  参加报名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专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须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专业不限;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
  5.具有熟练操作计算机能力(看打速度50字/分钟,正确率达到90%以上);
  6.具有苏州市大市范围常住户籍或生源地为苏州大市范围的应届毕业生(能听懂苏州方言的优先);
  7.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②曾被开除公职的;
  ③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④有配偶、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正被立案审查或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正在服刑的。
  四、招聘程序
  招考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报名、技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合同聘用的程序进行。
  1.报名
  (1)报名时间:2010年11月5日(星期五)下午13:00-16:30;报名地点: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检察院(苏州市解放东路368号)。
  (2)报名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本人持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须持所在学校签发的2010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以上均需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个人简历、1寸近期彩色照片2张。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办理报名手续。因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失实,不准或未按报名条件而产生后果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取消报名资格,已被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
  (3)准考证发放:考生凭个人身份证于2010年11月5日下午(13:00-16:30)到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检察院政治处(309办公室)领取。
  2.技能测试
  时间: 2010年11月5日(星期五)
  技能测试以专用打字测试软件(金山打字通2006版)进行看打考核。考生可打两次并自行选择一次作为技能测试成绩。看打速度50字/分钟,正确率达到90%以上的为合格。合格者进入笔录速录测试。
  3.笔录速录测试(满分100分)
  现场播放一段录音资料(或由工作人员现场口述),考生根据资料内容完整无误地记录。
  4.面试(满分100分)
  面试人选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的一定比例确定。
  5.体检和政审
  (1)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占50%),和面试成绩(占50%)的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按照招工体检标准执行,费用自理。
  (3)对体检合格人选进行政审。
  (4)经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报苏州高新区人事局办理备案手续。
  三、本简章由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12-68210687(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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