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堰市交通运输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2010-11-09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姜堰市地方海事处、姜堰市运输管理处为市交通运输局下属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简介
  地方海事处船检员1名,从事船舶检验工作,须男性;
  运输管理处财会人员1名,从事财务工作;
  运输管理处企管财审人员1名,从事企业财务审计工作。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船检员,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船舶检验专业;财会人员,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会计学专业,学士及以上学位,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企管财审人员,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会计专业,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3.船检员、财会人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企管财审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会计师及以上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4.身体健康。
  5.姜堰市户籍或姜堰市生源。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0年11月22日至11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报名地点:姜堰市交通运输局六楼会议室(姜堰镇上海路88号)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每名报考者仅限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时须提供如下材料:
  1.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正面彩照3张;
  2.如实填写《姜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姜堰人事网站下载);
  3.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岗位要求的从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在职人员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如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在报名时不能提供,必须承诺在体检前提供)。
  市交通运输局现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市人社局进行资格复核。
  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本次招聘设定报名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为3:1的开考比例。报名结束时,如未能达到开考比例,将取消相应的招聘计划,并允许报考该岗位的人员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
  四、考试
  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分别实行百分制。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笔试不指定教材,但可以参考《江苏公务员考试综合教材》。笔试形式为闭卷。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将在姜堰人事网公布。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3倍的比例分别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的办法计算考生的总成绩。
  五、聘用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在面试成绩60分以上的人员中,按岗位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确定),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未能在报名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在职人员须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否则取消体检资格。因取消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资格出现缺额的,在面试成绩60分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由市交通运输局进行考核(考核标准参照招录公务员的考核标准执行)。
  根据考核结果,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公示结束无异议的,由单位按《姜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五年(含试用期),其中,在职人员试用期为半年,未就业毕业生(含见习期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本人自谋职业。
  六、招聘工作的组织
  本次招聘工作由姜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姜堰市交通运输局共同组织实施,整个招聘工作在市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七、咨询电话及有关信息发布网址
  咨询电话:0523—88869415(姜堰市人社局录用调配科)
  0523—88203059(姜堰市交通运输局人事劳资科)
  监督举报电话:0523—88869216(姜堰市监察局)
  网址:姜堰人事网
http://www.jyrs.gov.cn
  姜堰人才网
http://www.jyrc.net
  姜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姜堰市交通运输局
  附:专业参考目录
  招考专业可报考相近相关参考专业
  船舶检验船舶检验、水运管理、国际航运业务管理、海事管理、轮机工程技术、船舶工程技术、航道工程技术、船机制造与维修、船舶舾装、轮机工程
  会计、会计学会计学、财务管理、财务信息管理、会计、会计电算化、会计与统计核算、会计与审计、会计审计、财会审计
  报考人员需符合相关专业要求,不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不能报考。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所附目录要求的专业不完全相同,但报考人员自认为属于相近专业的,可在报名现场向用人单位提出,由市交通运输局会同市人社局、市监察局根据岗位要求和实际情况研究确认后对外公布添加目录,并对所有报名人员一视同仁。
  关于“姜堰市户籍和姜堰市生源”条件的掌握口径。符合政策性安置条件(如: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等)的人员报考可不受该条件限制,姜堰市生源是指从姜堰市所属中学考入大学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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