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公考指导之分步骤突破数字推理难题

2010-11-19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一、基本特征
  观察数列是否具有幂次及幂次修正、分数、小数、根号、超长、双括号、图形数列、基础数列明显特征,如具备上述某一特征数列,就按照其对应的法则进行,而对于隐蔽性很强的幂次数列及修正数列,就需要考生对数字的敏感。
  【例1】3,2,11,14,( ),34
  A.18    B.21    C.24    D.27
  【答案】D
  【解析】一看到11,14,就应联想到与之相近的平方数,即:
  1^2+2,2^2-2,3^2+2,4^2-2,( ),6^-2,所以答案为:5^2+2=27
  二、多级变形
  如果不具备上述数列基本特征,则利用+、-、×、÷法进行多级变形来寻找规律。一般情况下,多为做差运算(目前国考及地方考试中包括未知项在内,当项数少于或等于4项时,基本上可以终止多级变形做法,直接过渡到递推数列),多次做差后不单调,就改为做和。
  【例2】-8,15,39,65,94,128,170,( )
  A.180    B.210    C.225    D.256
  【答案】C
  【解析】此题不具有第一部分所列举的数列基本特征,所以要进行多级变形。首先作差(后项减前项)得到:23,24,26,29,34,42,再次作差得到:1,2,3,5,8,此数列为递推数列,后面一项为13,所以得到42后一项为55,所以该题答案为225。
  三、递推数列
  结合选项中比较大的三个或两个数(先三个后两个原则),参照数字的变化趋势,寻找规律,利用+、-、×、÷、倍、方六种运算法则当中的某一种或几种进行变形计算。(增长变化比较大时考虑×、倍、方法则,增长变化慢时考虑加;递减变化考虑减、除法则,并试算出修正项)
  【例3】2,2,3,4,9,32,( )
  A.129    B.215    C.257    D.283
  【答案】D
  【解析】从题干到选项,数字由个位数2增加到283,很明显光靠加法很难几步达到,考虑要用到×、÷、倍、方的运算,按先三个后两个原则看4,9,32三个数字之间的关系得到:4×9-4=32 把这种关系应用到其他数字当中去,3×4-3=9,2×3-2=4,2×2-1=3,32×9-5=283
  四、拆分数列
  有的数列很容易将数列当中的每个数字分解为a×b或a+b,可以分别寻找a和b构成新数列的规律或提取数列当中所有数字的公约数,化解原数列,便于寻找到规律。
  【例4】0,0,6,24,60,120,( )
  A.180    B.196    C.210    D.216
  【答案】C
  【解析】数列可分解为0×1,0×2,2×3,6×4,12×5,20×6。乘号左边为0,0,2,6,12,20,作差为0,2,4,6,8,该数列为公差为2的等差数列,8后项为10,所以20后项为30。乘号右边为等差数列,6后为7,所以该题答案为30×7=210
  五、特殊数列
  对于特殊数列要记规律,最后没有答案时放弃计算猜一个,避免浪费答题时间。另有几点说明:
  1、一眼能看出规律的,就按照相应的数列规律进行,没有必要从头一步一步来。
  如: 2,3,5,7,11,( 13) 1,4,9,16,( 25 )



行测数量关系常见题型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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