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康复医院招聘公告

2010-12-29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连云港市康复医院是连云港市民政局直属全额拨款公益型事业单位,现为国家二级精神病专科医院。因工作需要,根据《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连人【2008】50号),经连云港市人社局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录取人员纳入康复医院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待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见附表)

招聘单位

招聘岗位

人数

学历

专业

其他条件

备注

连云港市康复医院

精神科男病区

医生(男)

3

本科及以上

临床医学

或精神卫生

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2009-2011未就业的毕业生 ,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

 

精神科女病区

医生(女)

1

心电

1

临床医学

  二、报名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3张(未拿到毕业证书和相关证件的应届毕业生可凭就业推荐表先报名,但必须在2011年7月28日前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未能提供则取消录用资格)。
  2、报名时间、地点:2011年1月7日至1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在连云港市康复医院(连云港市新浦区新站街福利路34号)报名。
  联系人:王志德          联系电话:0518-85061601、 13016908001。
  3、报名费:收取笔试费100元/人,对按规定参加面试的考生收取面试费100元/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和农村绝对贫困的考生,免收报名费用。报名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扶贫工作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达不到1:3的,核减招聘岗位数,直至不予开考。
  三、考试
  1、笔试
  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考试范围为各专业相关知识。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笔试时间:2010年1月16日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前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资格证书、大学英语相应等级考试成绩单等材料(均为原件)。对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岗位条件、未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不能提供有效证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成绩为百分制,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达到1:3的不设合格线;不足1:3的,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核
  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标准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者组织实施考核。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五、聘用办法
  1、被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档案由连云港市人才中心实行人事代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办理转正手续,不合格者解除工作关系,自谋职业。
  2、2011年毕业的学生,待正常毕业后,凭报到证、学历学位证书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未取得学士学位者,取消录用资格。
  3、根据苏人通〔2001〕66号、苏人通〔2009〕170号文规定,被录用人员三年(两个连续考试周期)内未取得执业资格(技术职称)的,由招聘单位解聘,自谋职业。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连云港市民政局会同连云港市康复医院解释。
  连云港市民政局
  二0一0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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