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宿城区事业单位紧缺专业人才招聘简章
2011-01-07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区直机关服务全区经济发展的水平,经研究决定,面向区外公开招聘27名事业单位紧缺专业人才。
一、招聘专业计划
财务财会类,3名;
审计类,2名;
统计类,2名;
计算机类,3名;
水利工程类,2名;
城建规划类,3名(工民建及相近专业1名、城建规划及相近专业2名);
园林园艺类,2名;
商务贸易类,3名(大学英语6级,国际经济与贸易及相近专业1名;物流管理相近专业2名)。
医学类,3名(临床医学专业2名,妇产科学专业1名);
考古类,1名(文物鉴定或考古专业);
体育类,1名;
播音主持类,2名(简章另附)。
二、招聘条件
1、具有招聘相关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4、身体健康;
5、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职称的,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方法步骤
1、发布公告。在相关媒体、网站刊登招聘简章,公布招聘人数、专业条件、方法步骤等。
2、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每人限报1种专业类型。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比例须达到5:1,同专业类别招聘计划2人以上的,报名人数和专业计划录用人数比例不足5:1的,按报名人数核减专业招聘计划。如报名人员提供虚假信息,经核实后取消笔试资格。
3、笔试。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组织进行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
4、面试。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拟招聘职位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根据岗位能力需求,对进入面试人员集中组织面试答辩。
5、组织考察。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拟招聘职位数1:2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6、确定拟聘人选。听取考察情况报告,讨论决定拟聘人选,并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是否递补。
7、公示。对拟聘人选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8、办理聘用手续。对通过公示的人选签订聘用协议,最低聘期为5年(其中第1年为试用期)。聘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可以续聘,每个聘期为5年。试用期间,被聘用人员按区内同类人员享受相关的政治、经济待遇。
四、聘期待遇
被聘用人员作为特殊紧缺人才引进,工资除按同类同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标准执行外,符合区有关人才引进要求的,同时享受人才相关待遇。
五、编制管理
被聘用人员纳入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管理,由区编委办办理入编手续,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根据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和绩效考核情况,正常晋升职务。
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期和年度目标工作责任状,每年考核一次,如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六、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11年1月20日—1月30日
2、联系方式:
(1)报名网址:http://www.sqscdj.com(宿城党建网)
(2)咨询电话:0527-82960398
(3)监督电话:0527-82960192
3、报名方式和要求:采取网上报名,报名人员登录宿城党建网,直接在网上填写《报名登记表》,资格审查通过后,在领取笔试通知书时提供2张2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并提供个人身份证、工作证明、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县级以上奖励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进行资格复审,如提供虚假材料,经核实取消笔试资格。
七、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定于2月15日上午9:00-11:30,采取闭卷形式。
宿迁市宿城区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