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如皋市招考中小学教师简章
2011-01-13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根据我市师资需求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组织2011年中、小学(幼儿园)新教师招考活动。具体招考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
二、招考范围
(一)高、初中教师面向全国招考。具体范围是:
1.2011年如皋籍师范类本科毕业生,2010年如皋籍尚未就业的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2.2011年非如皋籍师范类本科毕业生获得2次三等或1次二等奖学金以上者;2011年“211工程”师范院校毕业的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3.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2011年毕业的硕士研究生。
(二)职教专业学科教师面向全国招考,具体范围是:
2011年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职教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生;2010年如皋籍尚未就业的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职教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三)小学及幼儿教师面向全省招考,具体范围是:
1.2011年如皋籍师范类本科、专科毕业生;2010年如皋籍尚未就业的师范类本科、专科毕业生。
2.2011年非如皋籍师范类本、专科毕业生中获得2次三等或1次二等以上奖学金者。
(四)特教听障教师面向全省招考,具体范围是:
1.2011年听障专业及兼修过听障课程的其他专业的特教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2.2010年如皋籍尚未就业的听障专业及兼修过听障课程的其他专业的特教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三、招考的有关规定
1.报考学科专业必须与所学专业相同;
2.报考的教师岗位应与所取得的教师资格相一致;
3.具有高中教师资格的本科毕业生同时兼报初中教师岗位;具有初中教师资格的可以申报小学教师岗位;
4.若某一学科的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时,则以报名人数的80%确定招聘计划(按照四舍五入法计算)。
5.笔试、面试考核成绩有一项不合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6.硕士研究生免于笔试,直接参加面试考核。
四、招考工作安排
1.报名:
符合招考条件的毕业生于1月16日至1月18日(腊月十三----腊月十五),到如皋市民服务中心A105室(一楼大厅)报名,时间为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报名时须本人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缴纳报名笔试费100元,并需携带下列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3)非如皋籍本、专科师范类考生必须提供2次三等或1次二等奖学金以上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职教类除外);
(4)2010年如皋籍师范类本、专科毕业生必须提交报到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上述材料在核查原件、复印件后,收取复印件。
(5)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外省、市符合报考条件的毕业生可先行网上报名登记。报名登记者必须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和《2011年如皋市招聘新教师报名人员情况汇总表》(可在“如皋教育网”公告栏下载),并发送至rska318@126.com
网上报名登记者必须于1月18日下午2:00—5:30(腊月十五)到如皋市民服务中心A105室(一楼大厅)现场确认报名,确认时所带材料及所缴报名考试费与上面要求相同。如不到现场缴费确认者,网上报名一律无效。
2.笔试:
经现场资格审核确认取得笔试资格者,于1月19日(腊月十六)下午2:00-5:00到原报名处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者必须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笔试的内容:(1)学科教材内容(约占70-80%);(2)相应学段学科(专业)教材教法(约占20-30%)。
试卷范围和难度:报考高、初中教师,考高中相关学科的内容,难度与高考试题相当;报考小学教师,考初中相对应学科的内容,难度与中考试题相当。报考特教教师,考特教专业学科内容;报考幼儿教师,考幼教专业学科内容。
硕士研究生及职教专业报考对象,免于笔试。
3.面试考核人员的确定:
在笔试成绩合格(60分及以上)者中,各学科按招考计划的一定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考核人选(报考的研究生直接列入考核面试人选),并进行公示。
具体比例标准如下(按四舍五入法进行计算):
招考计划在4人以内的学科:1:3;
招考计划为5-9人的学科:1:2;
招考计划为10人以上的学科:1:1.5。
4.考核:
凡笔试入围者及免于笔试的研究生,均需到原报名地点领取《面试考核通知》,并凭《面试考核通知》参加面试考核。考核形式为上课,上课的内容与笔试的学科相同。上课时间20分钟。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特别说明:入围者的笔试及考核成绩仅适用于本次招考活动。
5.初录人员的确定:
所有参加面试考核的人员,按照面试考核成绩排序,如果硕士研究生面试考核成绩排名在招考计划数内者,则直接确定为初录人员。
其他人员依据笔试、面试考核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照学科招考计划1:1的比例,在减去研究生的初录人数后,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录人选(综合成绩相同者,笔试成绩高者参加体检),并在《如皋教育网》公示。公示时间三天。
6.组织体检:
市教育局核准初录名单后,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按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7.签订就业协议:
新招录教师主要安排农村中小学任教。高中新教师通过双向选择(硕士研究生四星级高中优先录用),由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市教育局鉴证。初中、小学(幼、特)新教师,由毕业生与市教育局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签约时每人需交5000元履约保证金,2011年9月报到上岗后,如数退还本人。
8、报到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者不予录用。
五、本次招考新教师工作,由市纪委(监察局)、人事主管部门参加全程监督和指导。
六、本招考简章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如皋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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