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定房价,有决心就一定能办到
如果不能办一点难事、解一点难题,又怎么对得起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托付?
楼市调控再出重拳。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监察部日前发布文件,将对省级政府稳定房价和住房保障工作进行考核和问责,落实不力者将被追究责任。
一系列“硬约束”充分说明,稳定房价,加强保障,让中低收入者买得起房,对于满足广大群众的这一需求和期待,中央有不可动摇的决心。
“住房问题既是经济问题,更是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民生问题,稳定房价和提供住房保障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责任。”“新国十条”今年4月颁布以来,市场已经感受到房价调控政策的积极影响。百姓对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健康发展,寄予更高的祈盼。但现实与期待之间,调控效果与调控目标之间,还有差距,而且差距不小。
这样一件上有决心、下有动力的事情,为何进展艰难?究竟卡在哪里?
土地、财税、金融、监管……对此,方方面面的人已经做了非常专业的分析。归根结底,对于房地产市场调控,一些地方有顾虑,一些部门有担心。
顾虑什么?某市规划局领导讲得明白:在一些地方看来,“过去20年,经济的高速发展很大程度上就是建立在土地财政基础上的。某种意义上讲,土地财政乃是中国经济发展模式的核心竞争力”,“放弃土地财政模式无异于自毁长城”。
担心什么?在一些地方和部门那里,楼市是宏观调控的重要抓手。经济过热了,就压一压楼市;GDP上不来,就赶紧给楼市输点血。这样“就手好用”的调控手段,一时之间哪舍得轻易弃之不用?
不能说这些顾虑和担心毫无道理,而中央力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等措施,正是对这些顾虑和担心的“釜底抽薪”。
中国经济发展到今天,一些道理已经越来越清楚:
楼市固然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但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大趋势下,对它的抱残守缺式的倚重无异于饮鸩止渴;
楼市固然是提振内需的重要手段,但投机性消费势必抑制广大中低收入者的消费,这种“泡沫型内需”风险很大,也注定不可持续;
楼市固然是宏观调控的得力抓手,但建立在更加健康和稳固基础上的经济,调控方式会更加多元与科学,无须在房市这一棵树上吊死;
从本质上讲,平抑不合理的房价,是从另一个角度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中低收入人群在住房这个“大件”上的购买力提升,某种程度上等效于其收入的增长……
这些在外行看来都很明白的道理,地方政府和管理部门想必都很了解。关键在于能不能将眼光放远到国家的整体发展、民众的生计之忧、自己的任期之外,敢不敢直面挑战、攻坚克难。
楼市治理是个系统工程。要从轻车熟路转轨到一个新的体系,开拓新的经济增长点,困难是免不了的。但“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如果不能办一点难事、解一点难题,又怎么对得起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托付?房价统计不是很难吗?土地闲置治理不是很难吗?公租房、限价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不是也很难吗?但事实证明,只要真下决心真落实,办法总是比困难多。
稳定房价,有决心就一定要办到,有决心就一定能办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