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滨湖区教育系统招聘教师启事

2011-02-15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为做好2011年无锡市滨湖区教育系统招聘录用新教师工作,根据省、市、区有关人才工作精神,特制定如下办法:
  一、组织领导
  成立由滨湖区监察局、滨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滨湖区教育局主管领导为成员的“2011年滨湖区招聘新教师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招录工作。由滨湖区教育局相关职能部门抽调骨干力量负责组织实施。各用人单位成立以学校主管领导为组长的招聘新教师领导小组,并按专业成立由3-5人组成的考核考评小组,在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下,负责新教师的考核考评。
  二、岗位需求数
  职业学校:金融类1名,会计类1名,总计2名。
  中学:数学2名,英语1名,生物2名,体育1名,地理1名,政治1名,计算机1名,总计9名。
  小学:语文11名,数学8名,英语8名,音乐2名,美术3名,科学1名,计算机2名,体育1名,总计36名。
  幼儿园:幼师20名。
  培智学校:特殊教育1名(仅限特教专业)。
  以上需求数会因学校办学规模和学校用人要求作相应调整。
  三、应聘对象及条件
  应聘我区中小学教师职位的对象,必须是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合格毕业生,所学专业与任教专业相同或相近,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无锡籍2011年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并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
  2、无锡滨湖籍2011年师范类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并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
  3、非无锡籍2011年师范类本科毕业生须是毕业于江南大学、南京师范大学、苏州大学、扬州大学、徐州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 (以上院校的二级学院除外)的优秀毕业生(优秀毕业生是指在校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被吸收为中共预备党员或中共党员;②曾获得学校一等奖学金及以上;③曾获得学校2次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并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
  4、国家“211工程”院校(二级学院除外)2011年非师范类本科优秀毕业生(优秀毕业生条件同上),并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
  5、2011年硕士、博士毕业生(如尚未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可给予一年过渡期)。
  应聘中学、小学、幼儿园的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江苏省无锡立信中等专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必须具备研究生学历。户籍在滨湖区的应聘小学(培智学校)、幼儿园的师范类毕业生可放宽到大专学历。
  四、招录办法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1年2月26日(周六)至2011年2月28日(周一)
  上午9:00---11:30 下午1:00---4:30。
  报名地点:无锡市金城西路500号3号楼裙楼436会议室。
  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所带材料
  ①2011年毕业生一律凭本人身份证(原、复印件)、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复印件)、学生成绩单复印件(加盖院校教务处公章)报名,并带近期一寸照片两张。
  ②无锡籍毕业生请带户口本(整本)或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③“211”工程院校非师范类本科毕业生需提交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
  ④党员(预备党员)学生由所在院校党组织提供证明材料(加盖党组织公章)。
  ⑤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2、每位应聘人员报名时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考试费:100元/人。
  4、报名表格:报名者须自行下载《2011年无锡市滨湖区新教师应聘登记表》(见附件)并如实填写,于报名时带至现场,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应聘资格。
  5、报名联系方式:0510-81178595。
  联系人:王老师、刘老师、张老师
  (二)笔试考核
  由滨湖区教育局统一组织笔试考核。笔试考核内容为专业知识、教育理论基本知识和教育政策法规等。统一笔试后,根据笔试分数,结合加分因素(中共党员的考生加2分,研究生学历的考生加3分,生源为滨湖区的考生加2分)得出笔试成绩,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学科需求数的1:3划定分数线,人数不到1:3的划基准线,确定进入上课考核人员,并进行公示。
  为保证教师队伍性别比例的合理性,男女生将分别划线,确定进入上课考核人员名单。
  (三)上课考核
  由滨湖区教育局统一组织上课考核。上课考核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等作出评价。考核结束后,将笔试成绩和上课成绩按4:6计入总成绩,对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并按照需求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名单,并进行公示。
  (四)组织体检
  由区教育局对入围人员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其中“学前教育”教师还应参照原国家教委幼儿师范学校招生体检标准。体检费自理。体检符合要求的入围毕业生,区教育局将予以公示。公示后的入围毕业生根据滨湖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提供的需求到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应聘考核。
  (五)面试考核
  由各用人单位组织对入围的毕业生进行面试,提出评价意见,经用人单位招录领导小组审核,做出最终聘用决定。
  (六)签定合约
  用人单位与拟聘毕业生签订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就业协议书(协议上另行注明:毕业生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并体检合格后方可聘用)。签约后,用人单位将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备案表、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综合考核评价表送无锡市滨湖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新录用的毕业生见习期(初期)为12个月。见习期(初期)满经考核合格即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在体检与签约过程中因故出现的空额,则在同一专业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顺延递补。
  五、纪律与监督
  教师招聘工作必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0-81178611。
  附件:2011年无锡市滨湖区新教师应聘登记表
  无锡市滨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无锡市滨湖区监察局
  无锡市滨湖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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