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国土资源局江宁分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2011-02-19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因工作需要,根据《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宁政办发[2008]103号)的有关规定,经南京市江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南京市国土资源局江宁分局所属江宁区征地拆迁事务所、江宁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事业编制内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南京市江宁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为“南京市江宁区土地收购储备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挂靠在南京市国土资源局江宁分局,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南京市江宁区征地拆迁事务所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依法依规实施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等工作。
  二、报考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能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
  2、南京市户籍、身体健康;
  3、年龄30周岁以下(1981年2月19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开考比例、具体条件
单位名称
招聘
岗位
招聘
人数
开考
比例
具体条件
学历
专业
江宁区土地收
购储备中心
 
城市土地规划
2
1:3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城市规划或土地规划
土地管理
2
1:3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工民建
信息管理
1
1:3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江宁区征地拆
迁事务所
遥感监测
2
1:3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遥感监测与信息技术
土地执法
1
1:3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法律
  四、实施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11年2月20日至2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3、报名地点:南京市国土资源局江宁分局(双龙大道1200号)1004室。联系电话:025-52140506
  4、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须持本人《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等相关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彩照3张。
  5、资格审查: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初审,办理报名手续,并留取复印件(复印件均不退还),进行资格复审。合格者,按通知领取笔试准考证。
  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考试程序和方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开考比例: 1:3,考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笔试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2、面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采用为结构化面试方式,考生参加面试时需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
  笔试、面试均为百分制,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总成绩计算: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总分。
  (三)体检、考察
  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体检、考察如有不合格者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国土资源局江宁分局网站(
http://www.jngt.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无异议者,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工作由南京市国土资源局江宁分局组织实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指导、督促和检查,区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025-52140506   监督电话:025-87187233
  南京市国土资源局江宁分局
  二○一一年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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