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江宁区广播电视台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1-02-19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为促进江宁区广播电视事业发展,根据《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宁政办发[2008]103号),经南京市江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江宁区广播电视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2名。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江宁区广播电视台为江宁区政府直属正处级事业单位,承担全区广播电视宣传和事业建设、发展的责任,办有江宁电视台和江宁人民广播电台。其中,江宁电视台现有新闻综合频道、生活资讯频道和网络电视频道;江宁广播电台现有FM88.5频率,节目全天播出17小时10分钟。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南京市户籍,身体健康,作风踏实,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团队协作精神;
  2、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3、年龄在三十周岁以下(1981年2月19日以后出生);
  4、有违法违纪行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招聘岗位、数量及具体条件
  1、节目编审:1名,中文或相关专业,具有国家广电总局颁发的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资格考试合格证书,1年以上电视节目编审经验,熟悉电视节目制作流程,具备节目编排、节目审查和现场调度的能力,能够独立完成后期画面剪辑工作,熟悉收视率调查流程。
  2、广播新闻记者:1名,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具有国家广电总局颁发的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资格考试合格证或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合格证,1年以上广播节目策划、编导、主持、广播专题方案策划等工作经验,有较强的广播电视应用文体写作能力。
  四、报名须知
  (一)报名方式:由区广播电视台组织,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二)报名时间:2011年2月20日~22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三) 报名地点: 江宁区广播电视台(地址:江宁区上元大街文苑巷8号。联系电话:52181136)。
  (四)报考岗位要求:报考者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五) 应聘者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从业资格证、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近期一寸白底彩色免冠照片3张。
  3、根据苏价费函(2007)146号文,收取笔试费100元/人次。
  招聘单位进行现场验证和资格初审,办理报名手续,并留取复印件(复印件均不退还)进行资格复审,合格者电话通知领取笔试准考证(区广播电视台办公室地址:江宁区文苑巷8号)。
  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方式及内容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均为百分制。
  (一)笔试:开考比例为1:3。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二)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第三名的考生全部参加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由面试考官进行当场打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须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
  (三)总成绩计算:按照笔试、面试各占50%计算总分。
  六、体检、考察
  (一)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体检、考察如有不合格者依次递补。
  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二)经体检、考察合格,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宁广播电视台网站(
http://www.3ch.net.cn/)上公示七天,接受社会监督。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者,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八、其他事项
  此次招考工作由区广播电视台组织实施,由区人社局全程负责指导、督促和检查,区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025-52181136;   监督电话:025-87187233。
  南京市江宁区广播电视台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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