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
2011-03-07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制定的《江苏省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现将我市各级机关和参照管理单位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5年3月10日至1993年3月16日期间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2011年硕士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研究生(非在职)以及招考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的职位,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0年3月10日以后出生);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招考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的职位可放宽至中专、高中学历;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报考公安、森林公安、司法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还须具备招考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条件;
7、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其中招考职位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
(二)招考对象
1、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普通高校2011年本科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报考全市职位不受户籍限制。
2、符合政策性安置、调配等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父母身边无子女等),可以报考配偶或父母户籍所在地的职位。
3、盐城市市级机关和参照管理单位、省以下垂直管理单位的职位,除上述规定不受户籍限制的情况外,面向全市招考。
4、各县(市)及其所辖乡镇的职位,除上述规定不受户籍限制的情况外,面向本县(市)招考。户籍在盐城市区(不含乡镇)的人员,可报考盐都区、亭湖区的职位。
5、定向招考省选聘大学生“村官”的职位,招考对象为:本市聘期已满且考核合格,现仍在村(社区)任职的省选聘大学生“村官。
6、定向招考“选派到基层服务的高校毕业生”职位,招考对象为:经我省项目办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含外省选派的江苏生源“西部计划”志愿者);经我省市、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选派到农村(社区)基层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人员;聘期满考核合格未续聘的省选聘大学生“村官”。
7、定向招考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的职位,招考对象为各县(市、区)辖区内工作表现优秀、任职满两年的现任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不含省选聘的大学生“村官”。 报考人员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政治素质好、实践“三个代表”、坚持科学发展、热心为民服务、得到群众拥护、带头创业、带民创业能力强;具有本县(市、区)户籍。
8、省监狱、劳教系统的职位按司法行政系统招警简章的规定执行。
9、下列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2008年1月1日以后新录用的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及法院聘任制书记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10、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与本人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职位。
二、报名办法
(一)招考职位查询
具体考录计划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等信息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ycrs.gov.cn)、盐城人事考试网(http://www.ycks.gov.cn)。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考人员可选择在省内考区参加笔试。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1年3月10日09:00-3月16日16:00;资格初审时间:2011年3月10日09:00-3月17日16:00;缴费时间:2011年3月10日09:00-3月18日16: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报名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考单位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后进行缴费,完成缴费,方视为通过该职位资格审查。报考人员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
报名网址:盐城人事考试网(http://www.ycks.gov.cn)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二吋(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招考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2、报考人员在全省范围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初审期间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按规定的程序办法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职位。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职位,补报名时间:3月21日9∶00—16∶00。
4、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先在网上缴费,于2011年4月25日-26日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到笔试所在地考试机构办理减免考试费手续,退还报名费。盐城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地址:盐城市东进中路88号东南办公楼212室。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要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确认的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时间:2011年4月18日-23日。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盐城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5-86668515。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公共科目、专业科目)和面试。
(一)公共科目笔试分为A、B、C三类
A类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A)、《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申论》三科;
B类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B)、《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两科;
C类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C)、《行政职业能力测验》(C)两科。
考试范围见《江苏省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二)专业科目笔试
专业科目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笔试时间及科目
笔试时间:2011年4月24日,具体安排如下:
上午8:00-9:30《公共基础知识》(A、B、C)
10:10-11:5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B、C)
下午2:00-4:30《申论》
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四)面试人选确定
公共科目笔试阅卷结束后,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研究确定各类职位最低合格分数线。
各招考单位在招考职位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面试前,招考单位须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盐城人事考试网公布。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面试成绩不设合格线,但形不成竞争的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由主考官当场通知考生。
(五)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有专业科目考试的职位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35%、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占15%、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其余职位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
四、体检考察和公示录用
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体检(体能测试)、考察(政审)工作由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考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各招考单位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公示7天后,办理有关录用审批手续。录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任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五、招考政策咨询及报名资格审核咨询电话
(一)党委、人大、政协、审判、检察、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招考政策咨询电话:
中共盐城市委组织部:0515-86661827;
中共响水县委组织部:0515-86889762;
中共滨海县委组织部:0515-84108522;
中共阜宁县委组织部:0515-87238610;
中共射阳县委组织部:0515-86223369;
中共建湖县委组织部:0515-86220257;
中共大丰市委组织部:0515-83818538;
中共东台市委组织部:0515-85213679;
中共盐都区委组织部:0515-88116196;
中共亭湖区委组织部:0515-66691004。
(二)国家行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招考政策咨询电话:
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5-86668206;
响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5-86878589;
滨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5-89196066;
阜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5-87238702;
射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5-82320836;
建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5-86222369;
大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5-83928179;
东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5-85212617;
盐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5-88426131;
亭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5-66691261。
(三)盐城市市直单位报名资格审核咨询电话:
盐城市政协办公室:0515-86661532;
中共盐城市纪委办公室:0515-86661718;
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0515-69665761;
盐城市检察院:0515-88211456;
盐城市总工会:0515-88312144;
中共盐城市委党校:0515-88399601;
盐城市档案局:0515-88119053;
盐城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0515-86660578;
盐城市国土资源局系统:0515-88336434;
盐城市规划局系统:0515-88335331;
盐城市交通运输局系统:0515-88886702;
盐城市环保局:0515-86660716;
盐城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0515-86660825;
盐城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0515-86662416;
盐城市水利局系统:0515-87019604;
盐城市海洋与渔业局系统:0515-88334460;
盐城市地震局:0515-86660452;
盐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0515-88372223;
盐城市人民防空执法大队:0515-83099010。
(四)省以下垂直管理单位报名资格审核咨询电话:
盐城市地税局系统:0515-88310466;
盐城市工商局系统:0515-88413622;
盐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系统:0515-88376052;
江苏省统计局滨海调查局:0515-86660709;
江苏省盐城监狱:0515-83482011;
江苏省方强劳教所:0515-83452098。
(五)考务及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盐城市人事考试中心考务咨询电话:0515-86668212;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15-86668515;传真:0515-88198212。
本简章由中共盐城市委组织部、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2011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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