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上半年常州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2011-04-02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优化人员结构,提高人员素质,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部长令)、《常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常人发〔2009〕93号)的精神,经研究决定,2011年上半年我市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4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根据《常州市2011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规定与要求,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5年4月12日至1993年4月18日期间出生);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拟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对象
  (一)下列人员不受户籍和生源地限制,其他人员限常州市户籍或生源:
  1、具有研究生学历(全日制)且具硕士以上学位人员;
  2、符合政策性安置条件(如: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等)人员。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校在读(全日制)非应届高校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录用的人员。
  三、报名程序和方法
  根据“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本次招聘工作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报名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网络报名委托市人事考试中心具体负责。
  (一)发布简章和岗位
  2011年4月2日9︰00面向社会发布各招聘单位的招聘岗位、岗位简介、考试类别和资格条件,考生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常州党建网(
www.czdj.gov.cn
  常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www.czhrss.gov.cn
  常州考试网(
www.czks.cn
  常州人才网(
www.czrc.com.cn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
  2、网络报名
  报名网址:常州考试网(
www.czks.cn
  考生进入报名网址,按网上提示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
  3、报名时间
  2011年4月12日9︰00-4月18日16︰00
  考生须在报名的同时上传照片。
  4、资格初审
  用人单位在网上对考生填写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并在考生报名后24小时内提出审核意见。资格初审由用人单位负责,主管部门监督。
  资格初审要求:
  (1)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
  (2)对未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应说明理由;
  (3)对考生填报信息有疑义的,应注明缺失或补充的内容;
  (4)对报名人数低于5人的岗位,须要求考生提交相关报名材料的原件或传真件,预先核对信息。
  5、网上确认
  (1)考生应在报名24小时后在同一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并进行网上确认。
  缴费确认时间:
  2011年4月12日9︰00-4月19日16︰00
  (2)如考生尚未上传照片,须在缴费确认的同时,及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免冠正面二寸证件照尺寸:35×45毫米,JPG格式,20KB以下)。
  (3)考生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卡,在网上缴纳笔试报名考务费98元。
  (4)上传照片或网上缴费有困难的,请与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9)86620517。也可直接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市北直街35号)现场上传照片和缴费。
  (5)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笔试报名考务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考生于2011年5月12日9︰00-5月14日24︰00,在常州考试网(
www.czks.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有困难的,可直接到市人事考试中心打印。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除经市组织、人社部门认定确属紧缺专业岗位外,统一设立1︰3的开考比例,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取消该岗位的招录。
  2、网上报名的考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凡经查实,属于弄虚作假或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四、考试和考核办法
  (一)公共科目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考务工作委托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
  2、公共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科。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
  2011年5月15日 8︰00-9︰4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10-11︰40 《公共基础知识》
  3、2011年5月25日9︰00在上述网站公布公共科目笔试成绩。
  (二)综合素质测评
  1、综合素质测评人选确定
  (1)市组织、人社部门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综合素质测评人选。
  (2)2011年5月26日9︰00在“常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常州考试网”公布资格复审人选名单。资格复审由市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实施,时间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合格,考生领取“综合素质测评通知书”。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4)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同自动放弃综合素质测评资格。
  2、综合素质测评组织方式
  (1)综合素质测评原则上由主管部门统一集中组织实施。
  (2)主管部门会同各招聘单位制定综合素质测评方案,组织实施综合素质测评工作。
  (3)综合素质测评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试题原则上由市组织、人社部门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命题。
  部分招聘岗位因专业性、技能操作性强,可进行专业知识笔试或技能操作加试。加试方式及内容详见《常州市2011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专业知识或技能操作加试试题由各主管部门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命题。
  (4)结构化面试考官小组由7名考官组成,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各1名,其余考官在三级面试考官库中随机抽取。
  (5)各主管部门纪检监察人员对综合素质测评进行全程监督。
  (三)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考生综合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有专业知识或技能操作加试的岗位,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30%、加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其余岗位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由两门构成,按各占50%的比例计算。
  面试成绩原则上不设合格线,但形不成竞争岗位的考生,其综合成绩须达到60分(含)以上。
  (四)体检与考察
  综合素质测评结束后,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和考察工作。各单位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在市三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对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根据缺额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五)公示
  招聘单位按照招考工作的要求,将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在用人单位进行公示。单位公示无异议,向市组织、人社部门提交考察合格拟录用人员名单及综合考核测评报告,由市组织、人社部门统一将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常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常州考试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应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拟录用部门、职位、各科成绩、综合成绩以及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公示期满,符合录用条件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不予录用。
  五、聘用管理与待遇
  用人单位与录用人员根据《常州市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暂行办法》的要求签订聘用合同,首次签订期限为一年(含试用期),享受本单位职工同类人员同等待遇,其人事关系可由人才服务机构代理一年。
  被录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公示录用阶段,招聘职位出现缺额时,不再进行递补。
  六、管理与监督
  市组织、人社部门是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制度建设、政策指导、监督管理。各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管理,认真组织实施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参与并审核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方案。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各主管部门、招聘单位要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社会公众和舆论媒体的监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政策咨询电话:0519-85681910
  考务咨询电话:0519-86620517
  监督举报电话:0519-85681905
  七、本简章由中共常州市委组织部、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2011年上半年常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中 共 常 州 市 委 组 织 部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 〇 一 一 年 四 月 二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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