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淮安市清河区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59名。
一、岗位及人数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卫生专业人才45名,计生专业人才4名,环保、药品检验、建筑工程专业人才各2名,历史学、计算机应用、英语、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人才各1名。(具体见附件)
二、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踏实;
2、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或中级职称者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副高以上职称者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身体健康;
3、符合《职位简介表》所列各职位具体要求(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201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下同),其他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报名登记表》、报考职位所需的相关证书(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以及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照3张,于2011年4月22日-27日(上午9:00-下午5:00)到江苏省淮安市清河区人才市场(淮安市北京北路100号,清河区市民服务中心二楼大厅)报名。外地考生可通过网络方式报名,将《报名登记表》等报名材料的电子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haqhrs@126.com(以报名期间收到电子邮件为准),并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考生缴纳考试费100元(贫困生凭相关证明可免缴考试费)。
领取准考证及现场确认时间为2011年4月28-29日上午9:00-下午5:00。
报考咨询电话:0517-83643122
(二)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为1:3,不足开考比例的职位按比例核减计划,报名人数不足3人的职位不开考,考生可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职位;
2、笔试时间:2011年4月30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总分为100分);
4、笔试加分:硕士研究生、中级职称者加5分;副高以上职称者加10分;卫生、计生人才中取得省级以上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合格证者加3分。
(三)面试。面试人选按笔试成绩(含加分)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总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考察。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考察均参照招录公务员的标准和方式进行,考生须于体检、考察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五)公示及聘用。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名单在清河区政府网站公示7天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待遇与管理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由个人自主择业。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程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的监督。
监督电话:0517-83643822(区纪委)
0517-83643820(区委组织部)
六、本简章由淮安市清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1、职位简介表
2、报名登记表
中共淮安市清河区委组织部
淮安市清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