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率先出台《公务员道德诚信规范》 禁止40多种不良行为

2011-04-22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疏远群众,对群众的疾苦和困难漠不关心,对群众反映的意见和合理要求置之不理;对群众态度冷淡、生硬、蛮横;在应对突发事件、处理各种利益关系时逃避退缩,不敢负责;虐待老人;在公共场所酗酒滋事……今后,南通市民如果发现身边的公务员存在这些不良行为,都可拨打电话85098547(市委组织部)、83558046(市人社局)举报,或发邮件至ntzgc@sohu.com(市委组织部)、ntgwyglc@163.com(市人社局)举报。
  经过一年多酝酿,南通市出台了全省首部《公务员思想道德和社会诚信行为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列出了诸如此类的40多条明令禁止的不良行为,将公务员的个人考核由工作向生活延伸,成为该《规范》的最大亮点所在。
  《规范》更突出“德”,侧重于看其如何做人
  据了解,目前,南通市有2.3万多名公务员,其中市级机关公务员近7000名。在现行的公务员考核制度中,虽然有“德、能、勤,绩”四方面内容,但实际操作中往往更强调“绩”;新出台的《规范》则更多突出了“德”——侧重于看其如何做人。
  对公务员队伍而言,品行端正、诚实守信与否,并非只事关私德。作为社会主流群体,其行为举止,直接反映着党和政府的形象,如果公务员、尤其是领导干部作风不正,不但会加重信任危机,更使群众失去对党和政府的信任。
  而现实中,确实有少数公务员,在工作与生活中呈现双面人格:在单位的8小时之内,能勤勉敬业、温良恭谦,但下班离开机关后,8小时之外属于个人的自由空间,一些公务员的表现则差强人意,言行举止甚至不如普通群众。
  此次制定出台《规范》的一个基本出发点就是:要在法律制度等强制性底线之上,重构公务员群体价值体系。
  40多条不良行为被明令禁止,向8小时之外延伸
  仔细研读《规范》可知,其共分六章二十七条,主要内容包括政治坚定、忠于国家,勤政为民、爱岗敬业,清正廉洁、乐于奉献,诚实守信、品行端正等四个方面,对公务员应具备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等都有较为清晰的界定,40多条不良行为被明令禁止,可以说是一部公务员日常工作和行为“指南”。
  比如,在“勤政爱民、爱岗敬业”章节中,就明确禁止公务员对群众态度冷淡、生硬、蛮横;滥用职权,侵犯群众的合法权益;上班时间网上玩游戏、炒股、聊天等。
  “清正廉洁、乐于奉献”章节中,“用公款相互宴请,大吃大喝;从事或者参与盈利性活动;未经组织批准在企事业单位兼任职务,领取报酬”等,同样被禁止。
  《规范》还有专门一章,就规范公务员如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进行了详细规定。在这章中,观看、收藏、传播黄色影视和书刊,拨打色情电话;罔顾群众安危,不见义勇为;破坏生态环境,毁坏公共设施或文化古迹;不遵守社区管理规定,影响和阻挠社区正常管理;实施家庭暴力,虐待老人,不承担抚育子女责任;存在婚外情等违背婚姻、家庭伦理道德的不良行为等均被明令禁止。
  将公务员的个人考核由机关向社会延伸,由工作向生活延伸,由8小时之内向8小时之外延伸,成为《规范》的一大亮点,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
  建立监督检查制度,违规者将被“追责”
  写在纸上的禁令如何落到实处?对此,《规范》明确了相应的考核制度,而且考核结果与公务员奖惩、职务升降、年度考核、津补贴发放、辞退等挂钩。全市每三年评选一次公务员思想道德和社会诚信标兵,对模范遵守《规范》的公务员,将给予褒奖。
  同样,对公务员凡有违反行为规范禁止性规定的,年度考核时有一例扣2分,年度考核扣分达2分的,不得评为优秀等次;扣分达4分及以上的,年度考核定为基本称职;扣分达6分及以上的,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等。
  为使行为规范监督落到实处,南通市还将实行公务员违反思想道德和社会诚信行为规范责任追究制度,公务员在思想道德和社会诚信方面发生问题的,按干部管理权限严肃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责令纠正、批评教育或者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将建立健全评议和监督检查制度,聘请市级机关公务员思想道德和社会诚信行为规范社会监督员,负责公务员执行《行为规范》信息的采集整理,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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