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新沂市2011年招聘教师简章

2011-05-04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根据我市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16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职位、专业、人数、学历要求
  详见《新沂市2011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招聘对象:第一学历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热爱教育工作。
  (二)应聘小学、幼儿园、特教中心教师职位的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专科及以上学历;应聘初中教师职位的要求高中起点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相应学位。
  (三)应聘小学、幼儿园、特教中心教师职位的年龄在26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应聘初中教师职位的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师范类毕业生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认定的学科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一致;非师范类毕业生,其教师资格证认定的学科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一致。
  符合学历等要求的小学教育专业毕业生可报考小学各招考学科。
  (五)应聘小学、幼儿园、特教中心教师职位的限新沂籍(简章发布之日前为新沂户籍)。
  符合招聘条件的在新沂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且户口已迁入新沂的研究生学历者(双证)的配偶和2010年新沂市招录的高学历党政管理人才的配偶,户籍不限。
  (六)身体标准符合《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检查标准》所规定的条件。
  (七)本市教育系统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八)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截至5月7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2.报名地点:江苏省东陇海人才市场(新沂市中医医院对面)。
  3.提供材料:
  2011年应届师范类毕业生须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非师范类毕业生还须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往届未就业的毕业生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户口簿、《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已就业的毕业生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和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须有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或解除聘用合同的证明。
  在新沂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且户口已迁入新沂的研究生学历者(双证)的配偶,还须提供结婚证、对方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簿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和相关有效证明。
  2010年新沂市招录的高学历党政管理人才的配偶,还须提供结婚证、对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交近期正面免冠同底2寸彩色证件照6张。考试费150元。
  为减轻特困考生负担,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免考试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享受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注意事项
  (1)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报名表提交后不得更改报考职位。
  (2)报考者须如实填写《新沂市2011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可从中国新沂人才网和新沂教育网站下载),保证材料真实。弄虚作假者,取消其报考资格。报考人员原则上由本人办理报名手续,确有特殊原因需由他人代报的,代报者除提供报考者所需证件外,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现场签名。
  (3)报名期间,每天18:30在新沂教育网(
www.xysedu.cn)上公布各职位报名情况。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卷面满分100分。
  1.笔试内容: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包括《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部《学生校园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有关新课改基础知识(占50%)和编写教案(占50%)两部分。
  2.笔试时间:2011年5月15日9:00—11:00。
  3.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2011年5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到江苏省东陇海人才市场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
  1.笔试阅卷结束后,划定合格分数线(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商定,并上报批准),从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分别按招聘计划的1:1.5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形成竞争的,笔试合格人员全员参加面试)。
  2.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应聘者按指定的教材限时准备(50分钟)、限时说课(12分钟),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
  3.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证》(领取面试证的时间和地点与笔试成绩、面试名单同时在中国新沂人才网和新沂教育网上公布)。
  (四)资格复审、体检、考核
  面试合格人员的总成绩为笔试成绩50%加面试成绩50%。根据总成绩,按职位拟聘用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资格复审时,应聘者须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2011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招聘职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提供相关有效证明。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资格复审通过人员进入体检,体检按《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检查标准》执行,只允许复检一次。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总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体检合格者按有关规定组织考核,考核由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沂市教育局组织。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资格,不再递补。
  (五)公示
  对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公示期间凡举报反映问题者须提供书面材料并署真实姓名,同时提供具体联系方式和必要的调查线索。经查实,如有不符合本简章规定的,取消资格,不再递补。
  (六)定岗
  公示合格的人员,按报考学段和报考学科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就业学校(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选岗后,所有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上班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拒绝选岗的,也视为自动放弃。
  四、聘用、待遇
  拟聘用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给聘用通知书,签订聘用合同,列所在单位事业编制。聘期五年,其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定级等有关手续,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在报名初审、复审、考核及公示等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职位所需条件的,取消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对徇私舞弊的人员,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六、笔试成绩、面试名单、面试成绩、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体检名单、考核名单、选岗具体职位的公布和拟聘用人员的公示等将在中国新沂人才网和新沂教育网站上发布。
  中国新沂人才网网址:
http://www.htjob.net
  新沂教育网址:
http://www.xysedu.cn
  七、本简章由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沂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6—88922218
  新沂市教育局:0516—8892234088891332
  报名期间咨询电话:0516—88931066
  新沂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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