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2011-05-04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为适应社会和事业单位发展需要,根据《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宁政办发〔2008〕103号),经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所属6家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职能、地址(详见附件一)
  1、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州路183号);
  2、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华侨路28号);
  3、市装饰行业管理办公室(江东中路259号);
  4、市供水节水管理处(虎踞南路58号);
  5、市园林工程管理处(江东中路259号);
  6、市公房管理中心(中山南路111号);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单位岗位、数量等具体资格条件(详见附件二);
  (四) 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招聘程序
  招聘单位的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相关信息,在南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www.njhrss.gov.cn)、南京人事考试(www.njrsks.net)和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www.njszjw.gov.cn)等网站和媒体发布。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网址:南京人事考试网(
www.njrsks.net)。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5月9日9:00至5月13日16:00。资格初审时间:2011年5月10日9:00-2011年5月13日18:00。
  报考者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照片上传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
  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查询有关信息。报考者可于2011年5月10日至5月13日登录南京人事考试网,查询有关报名信息,在报名时间结束前,资格初审未通过者,可改报其他单位岗位。
  3、报名确认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请于2011年5月10日9:00至5月14日16:00在南京人事考试网通过银联卡进行网上缴费确认(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未按期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4、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者于2011年5月23日至5月27日登陆南京人事考试网,点击"准考证打印"下载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携带自己的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二)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本次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面试均为百分制,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总成绩。
  1、笔试:笔试开考比例为1:5,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适当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
  笔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主要测试报考者的公共基础知识及文字表达能力。笔试题型为客观题,主要包括:法律基本知识、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基本知识、职业道德与社会公德基本知识、公文常识,时政知识等。
  笔试时间定于2011年5月28日(周六)上午9:00-11:00进行。
  报考者于2011年6月6日登陆南京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
  2、面试。面试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面试人选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的1∶5确定,并由招聘单位通知本人,同时在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
www.njszjw.gov.cn)上公布。
  (1)资格复审。面试前,对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由招聘单位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2011届毕业生应提供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如有困难,最迟在体检前必须提供)、学位证、相关岗位所需的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及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等,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领取面试通知单。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面试内容、方式。面试分为结构化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两部分。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报考者的综合素质、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专业技能测试主要考察考生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技术知识和工作技能。面试采取答辩与现场技能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面试当天应试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并凭面试通知单领取面试考号。结构化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均按百分制计分,按6:4比例加权计算面试成绩。面试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于面试环节结束的次日在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
www.njszjw.gov.cn)上公布。
  (三)体检、考察、公示
  1、体检: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的1∶1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进行体检。
  2、考察: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
  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招录的标准和办法执行。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3、公示: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四)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由招聘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联系方式
  1、招聘单位电话:
  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025-83700870
  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025-84715667
  市装饰行业管理办公室:025-83630022
  市供水节水管理处:025-52270008
  市园林工程管理处:025-83619437
  市公房管理中心:025-84406028
  2、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电话:
  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025-83734391
  监督电话:025-83734720
  附件一:《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情况简介
  附件二:《2011年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0一一年五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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