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1年常熟市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我市对93个岗位进行第二次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1、招聘范围、对象
参加2011年常熟市卫生系统招聘工作人员笔试考试,且笔试成绩达到72分及以上,并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者。
(具体范围、对象、条件详见《2011年常熟市卫生系统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报名
①应聘者于2011年5月24日上午8:30—下午16:00到市卫生局人事科(富阳路6号行政楼10楼),凭本人身份证、参加2011年常熟市卫生系统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准考证领取《报名资格证》。《报名资格证》按2011年常熟市卫生系统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同类试卷笔试成绩排序。
②应聘者于2011年5月26日上午9:00准时在市卫生局会议中心集中后,凭本人身份证、《报名资格证》按序依次进场报名(迟到者按自动放弃处理)。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每岗位限报2人,符合条件者领取面试通知书,同时缴纳面试费100元(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
3、面试
考生按参加2011年常熟市卫生系统招聘卫技人员考试笔试成绩,在72分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按岗位招聘人数不超过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面试根据专业采用结构化方式分批进行。面试成绩为百分制。进入面试的考生为2∶1的,面试成绩不设合格分数线,不足2∶1的,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分数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处理。面试时间:2011年5月28日下午。集中地点:常熟市卫生局 。具体事项详见《面试通知》。
4、体检和考核
①根据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占50%、本次面试成绩占50%,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总成绩相同者,取本次面试成绩高分者),并实行一次性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国家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②因体检、考核或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不再递补。
5、聘用
①公示。由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常熟卫生信息网、常熟人才市场网和招聘单位公示7天。公示期间,若有群众反映问题,由市卫生局和招聘单位及时组织人员调查核实。
②聘用。对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填写《常熟市事业单位人事代理人员登记表》或《常熟市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制人员登记表》,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发出《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本科及以上学历者,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事业人事代理;大专学历者为劳动合同制,签订劳动合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自谋职业。本次聘用人员在四年(三个考试周期)内未取得执业资格(技术职称)的,由招聘单位解聘,自谋职业。
6、纪律
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2-52805319。
7、其它
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条件如实申报,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应聘资格,责任自负。报名者一旦被聘用,须按《聘用通知》规定时间及时报到。
本简章由常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常熟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附:《2011年常熟市卫生系统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常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常 熟 市 卫 生 局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