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2011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进入面试考察人员名单已经公布。面试考察前将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后直接进行面试考察。资格复审和面试考察时间定于2011年5月28日、29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考察时间
5月28日下午1:30,报考清浦区、淮阴区、金湖县、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淮安工业园区的考生集中;
5月29日上午7:30,报考涟水县、盱眙县的考生集中;
5月29日下午1:30,报考楚州区、洪泽县的考生集中。
二、面试考察地点
江苏省淮安技师学院(淮安市清河区北京北路77号)。
三、考生须提供的有关材料
(一)应届毕业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笔试准考证。
2、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
(注:与其他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资格复审时可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和《就业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
3、所在学校盖章的《江苏省淮安市2011年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推荐表》。表格请从淮安党建网(zzb.huaian.gov.cn)、淮安人才网(www.harczx.gov.cn)下载打印,内容由考生所在学校填写并加盖印章,校方密封加盖封印后,由考生带来。
4、获院系以上综合表彰、校级或市厅级以上单位单项表彰的,提供表彰材料(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二)参加“三支一扶”等计划的往届毕业生须提供下列材料: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笔试准考证。
2、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国家或省项目办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区)项目办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原件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原件和复印件等。
4、是中共党员的须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
5、获院系以上综合表彰、校级或市厅级以上单位单项表彰的,提供表彰材料(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四、考生注意事项
1、请考生在规定时间集中,进行抽签。凡未在规定时间到达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选聘资格。
2、资格复审时所提供材料必须齐全、真实有效。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选聘资格。
咨询电话:(0517)83920363 83658127
以上通知,请考生相互告知。
附:1、《淮安市2011年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推荐表》(空表).doc
2、《淮安市2011年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推荐表》(样表).doc
淮安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
任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