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宿迁市选聘大学生村官资格复审、面试考察公告
2011-05-24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根据《宿迁市2011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简章》的规定,现将宿迁市2011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资格复审、面试考察工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面试考察时间及地点
5月28日、29日(周六、周日),江苏省宿迁市实验小学(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黄运中路183号)。
(具体分组将通过网站(sqdj.gov.cn/2011xp)和手机短信通知)
二、面试时需提供的材料
①身份证、学生证原件。②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③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须提供经所在院、校党组织出具的政治面貌情况的证明材料;学生(团)干部的须由所在学校、院系出具的担任校、院(系)、班级学生干部、团组织干部等的任职证明材料;获得各级各类奖励(包括奖学金等)的须提供证书(如无原件,请校方党委出具获得荣誉和奖学金的证明)。参加我省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江苏大学生志愿服务苏北计划”等活动的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请提供国家或省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或所服务县项目管理办公室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等组织推荐相关材料。④《江苏省宿迁市选聘大学生村官征求意见表》(学校提供,由学校密封后交考生带至面试现场)。
上述所有材料在面试时需查验原件并上交复印件1份,请考生在面试前准备好。
考生面试前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与网上报名填写一致。与选聘资格相关的材料必须齐全,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者,取消面试资格。
三、相关事项
考生需要提前联系并告之学校:请校方从宿迁党建网(http://sqdj.gov.cn/2011xp/)下载《江苏省宿迁市选聘大学生村官征求意见表》,正反面打印,填写意见、盖学校公章,校方密封加盖封印,交考生带到面试现场,同时请学校务必在5月26日前把征求意见表的电子稿发送到我们专用信箱:jssqcg2011@163.com。
请考生仔细阅读公告,如有疑问可致电咨询0527-84368162,并请考生相互转告。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