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栖霞区卫生系统所属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2011-05-26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为适应社会和事业单位发展需要,根据《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宁政办发[2008]103号),经栖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我区卫生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现公布如下:
  一、报考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廉洁行医,无违法违纪行为。
  2.身体健康,能胜任所报岗位工作。
  3.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5月27日后出生)。
  5.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普通高校2011年本科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报考不受户籍限制;其他人员限本市户籍或生源。
  6.凡签有委培合同的应、往届未就业毕业生,经委培单位同意后方可报考。
  二、招聘单位、专业及人数
招聘单位
招聘专业
招聘人数
备注
卫生监督所
卫生法学
1
 
预防医学
1
 
卫生事业管理
2
 
妇幼保健所
临床医学
3
男性2名
医学检验
1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预防医学
2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由南京市栖霞区卫生局组织,采用现场报名方式,由报考人员本人携带相关资料到报名点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5月27日―5月30日
  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栖霞区卫生局(南京市尧化门街189号,栖霞区政府大院3号楼5楼会议室,乘坐76、79、122、139、140、145路、南上线、南栖线公交车到尧化门站下)。
  3.报名所需材料:
  1)考生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应届生带《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他人员带学历证书、身份证及有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寸彩色免冠近照2张。
  2)往届毕业生、成人教育学历毕业生、具有工作经历的需携带本市户口簿,具有工作经历的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最迟在体检前交),以上材料需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报名人员应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和材料,若考生提供的信息与报名信息不一致、不真实,将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3)考试报名费100元/人。
  报名现场将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
  (二)考试内容、时间和实施办法
  本次考试包括笔试及面试两部分,笔试、面试均为百分制。
  1.笔试:笔试开考比例为1:3,考试内容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的知识为主。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面试:面试人员根据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合格线为60分。
  3.总成绩计算办法:按照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总成绩。
  4.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公示
  1.体检: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数1: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2.考察: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体检、考察参考公务员招录的标准和办法执行。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从该岗位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一次性递补。
  3.公示: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网站(
www.njqxq.gov.cn)上公示7天。
  (四)聘用
  公示无异议者,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其人事关系在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实施代理。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
  1.本招聘简章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www.njhrss.gov.cn)、南京人事人才网(www.njrsrc.com)、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网站(www.njqxq.gov.cn)发布。
  2.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25-85570532
  3.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25-85664194
  4.本次招聘由区纪委、区监察局、区人社局全程监督。
  南京市栖霞区卫生局
  2011年5月25日

分享到

切换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