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研究生简章

2011-05-27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江苏省淮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淮安市卫生局下属的副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适应疾病预防控制工作需要,充实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经研究并报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面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11年应届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现根据《淮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规定,公布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德端正。
  2、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1年应届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证书。
  3、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及其它条件(详见岗位表)。
  4、身体健康。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择优、竞争”的原则,严格执行招聘工作有关规定和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者需提供就业协议书和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英语、计算机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二寸照片2张以及个人自荐材料等。报名方式:可直接到淮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室报名,也可将个人全部资料复印件寄至淮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室或将电子版本发送电子邮件至
hacy0517@163.com,自公示之日起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1年6月12日(邮寄材料报名的以邮戳时间为准,通过邮件报名人员面试时须提供原件核查)。地址:淮安市淮海北路118号,电话:0517-83668624,联系人:陈跃,邮编:223001。
  (二)面试、体检和考核
  1、面试。根据招聘条件,由淮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相关专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
  2、体检和考核。在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及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范围的人员。因体检和考核不合格出现空额的,在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参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核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进行,考核不合格情形参照《江苏省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第十五条执行。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
  三、聘用与相关待遇
  1、拟聘用人员,在政府人事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2、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待遇按照我市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对考核不合格者或录用后二年内未取得相关执业资格者,取消相关聘用合同,个人自主择业。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发生。对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其不符合规定条件或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本规定招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被取消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的人员责任自负。招考聘用工作接受纪检、监察、人事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电话:
  淮安市卫生局83761139
  淮安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83671213
  淮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83668624
  五、本简章由淮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解释
  附:淮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1年拟招录专业研究生岗位表

序号
专业及学历
需求人数
岗位名称
1
卫生分析化学/分子生物学(硕士、博士)
1
疾病控制
2
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职业卫生(硕士、博士)
1
公共卫生
3
流行病学与卫生统计学(硕士、博士)
1
疾病控制、免疫规划
4
生物学/生态学(硕士、博士)
1
环境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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