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睢宁县人民检察院招聘检察辅助人员简章

2011-06-02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根据工作需要,睢宁县人民检察院面向全省公开招聘3名检察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人数
  网络技术类:1名(男性)
  法律类:2名
  二、招考条件和资格
  (一)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二)招聘对象:
  网络技术类:
  1、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计算机网络技术类专业,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2、从事网络技术2年以上且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熟悉计算机网络及相关知识;
  法律类:
  1、全日制普通高校法律类、法学类专业,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往届未就业的毕业生;
  2、25周岁以下(即:1986年4月30日以后出生),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到行政记过以上处分或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
  4、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治安处罚的;
  5、直系血亲、配偶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直系血亲、配偶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的;
  6、其他不宜在检察辅助人员岗位上工作的。
  三、报考方法和程序
  (一)报名
  报名实行网上报名。
  填写《报名登记表》(附后),并发送以下材料电子版:个人身份证、毕业证(2011年毕业生提供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学位证、2寸近期彩色照片及其它奖励、论文等相关证明材料。
  报名邮箱:
sn88307816@sina.com
  报名时间:截至6月10日
  咨询电话:0516-88307816
  (二)资格审核
  由县人保局、县检察院共同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考试证。领取准考证时须带身份证、毕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4张二寸近期正面半身免冠照片,不领取者视为放弃。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轮,各占总分50%考试主要测试考生对应岗位的相关知识、自我认识、临场应变以及心理素质能力等。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一)根据考生总成绩按1: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与考察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知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考察政审由县人保局、检察院共同组织实施。
  五、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六、办理有关手续
  公示结束后确定的拟录用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正式录用手续。
  七、相关待遇
  人员经录用后,入我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享受全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切工资福利待遇。
  八、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由县人保局、县检察院负责组织实施。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政策和本简章规定。对弄虚作假或作弊违规的人员,取消其资格;对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的,严肃查处。
  监督电话:0516—88307800(人保局)
  0516—88307919(检察院纪检组)
  九、本简章由睢宁县人保局、县检察院负责解释。
  报名登记表下载

  睢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睢宁县人民检察院

分享到

切换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