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下半年常州市事业单位招聘政策解答

2011-09-06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部长令)、《常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常人发〔2009〕93号)精神,经研究,现就2011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政策解答如下:
  一、关于年龄、年限的计算问题
  (一)年龄计算
  以报名日期计算。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5年9月16日至1993年9月21日期间出生)。
  (二)年限计算
  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31日。如:岗位要求“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即指截止前述日期满2年。
  二、关于学历的问题
  全日制普通高校2011年应届毕业生和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后,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方可报名。
  双专科学历按专科学历报考,双本科学历按本科学历报考,其第二学位所学专业可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关于“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界定问题
  “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截止2011年12月31日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工作累计两年以上。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
  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作工作经历。
  四、关于取得军队院校学历证书的人员报考问题
  (一)由国家(省)教育行政部门下达招生计划,参加全国(省)统一招生考试,按规定被军队院校录取并取得军队院校学历的,可以报考;
  (二)在军队服役期间取得军队院校学历的人员,可以报考;
  (三)取得军队院校学历证书,经国家教育部学历认定并注册的(教育部学历认证网站核验),可以报考。
  五、尚未就业、户籍仍保留在原就读学校的2009、2010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按社会人员身份报考。
  六、关于身份证的问题
  居民身份证在本次招考的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综合素质测评、录用等环节都要使用,考生在报名时可以使用15位或18位号码的身份证,但考试时携带的身份证号码必须与报名登记的身份证号码一致。
  居民身份证遗失的考生,必须持有临时身份证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带有考生本人照片并加盖公章的身份证明,方可报名或参加考试。
  七、关于资格审查问题
  (一)报名时,考生应通过报名网络准确填写本人基本信息和岗位要求的其他信息,同时上传本人近期电子照片(免冠正面二寸证件照尺寸:35×45毫米,jpg格式,20kb以下)。
  (二)资格复审时需提供的材料:
  1、普通高校2011年应届毕业生需携带身份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应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
  2、社会人员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或派出所出具的有效户籍证明(属于集体户口的,需提供常住人口登记表)、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
  3、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提供安置地的户籍证明或身份证;
  4、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其中国家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证书,可提供相应等级的合格证书或425分(含425分)以上国家大学英语考试成绩;
  5、属于留学归国人员的,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以上证件及资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考生如在规定时间内无故缺席资格复审,视同自动放弃2011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素质测评资格。
  八、关于回避的问题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考生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与本人有上述回避关系的岗位。
  九、关于体检问题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
  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应当在体检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将体检结论通知应聘人员。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和体检医院应对应聘人员的体检结果保密。
  应聘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申请复查一次,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
  十、关于考试费用问题
  按财政、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笔试报名考务费98元/人,笔试报名考务费在网络报名通过资格初审后,于9月22日16︰00前通过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卡支付,逾期未缴费视作报名无效。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减免考试费用。具体办法为:报名时,先行网上支付;笔试后,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减免考试费用手续。

    阅读此文的人还阅读了
    2011年下半年常州市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分享到

切换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