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卫生局部分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1-10-12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卫生系统人才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连云港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连人[2008]50号)文件精神,连云港市卫生局部分直属事业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择优聘用的办法。
  二、招聘名额和岗位
  市卫生局部分直属医疗卫生单位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5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条件等要求详见《2011年下半年连云港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医德和职业素养;
  2、应聘人员应具有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详见《2011年下半年连云港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 ;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工作的方法和步骤
  1、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1年10月19日-- 10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2)报名地点:连云港市卫生局二楼政治处(连云港市新浦区苍梧路12号)。
  (3)报名办法: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报考人员从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站(www.jsgwyw.org)下载并填写《连云港市卫生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携带报名表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相关部门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由招聘单位签署意见后,到连云港市卫生局政治处办理正式报名手续。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相应岗位所需的资格证书、档案存放地工作证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2份、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
  (4)报名费:收取笔试费100元/人,对按规定参加面试的考生收取面试费100元/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免收报名费用。报名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扶贫工作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
  (5)若报考人数达不到岗位拟招聘人数3:1的开考比例要求的,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并及时通知报考人员改报其它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或取消报名。对少数因专业特殊而达不到3:1开考比例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由市卫生局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协商确定是否开考。
  2、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实践技能考试(仅限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由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统一组织、实施。总分为100分。考试内容以拟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的知识、技能为主,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依据个人报名的志愿,再根据招聘岗位指标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实践技能考试和面试入围考生,入围考生参加实践技能考试和面试,具体人员名单及时间、地点由市卫生局政治处通知,并将在连云港人才 (
www.lygrc.com)、连云港市卫生局网站(wsj.lyg.gov.cn)予以公布,请考生及时上网查询。
  (2)实践技能考试:在考前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原始材料。对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岗位条件、未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不能提供有效证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考试资格。
  (3)面试:面试实行结构化面试,面试内容主要考察考生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考生须按时到达面试考场,并按次序进行面试。
  (4)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笔试占30%、实践技能考试占30%、面试占40%。实践技能考试和面试人员达1:3比例的不设合格线;不足1:3比例的,设定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其他岗位(中文类、文秘、会计、计算机)笔试占40%、面试占60%,面试人员达1:3比例的不设合格线;不足1:3比例的,设定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总成绩若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个人总成绩在连云港人才网 (
www.lygrc.com)和连云港市卫生局 (wsj.lyg.gov.cn)网站上予以公布。
  (5)市妇幼保健院成绩要求:报名岗位笔试成绩需达到60分及以上,面试和技能考试成绩需达到70分及以上,总成绩需达到70分及以上。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各招聘单位组织,费用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察、录用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用人单位负责对其进行聘用前的全面考察。考察采取查阅档案、听取工作单位意见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水平、管理能力、工作实绩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市卫生局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通过后,在连云港人才(
www.lygrc.com)和连云港市卫生局 (wsj.lyg.gov.cn)等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结束后,如无异议,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拟聘用人员不按时签订协议的视作自动放弃,因考核不合格或招聘人员自动放弃而出现缺额的可依次递补。
  七、纪律
  医疗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严肃查处。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监督电话:0518-85820181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连云港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8-85820693
  附:1、2011年下半年连云港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01.xls
  2、连云港市卫生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02.doc
  3、连云港市卫生局直属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专业一览表03.xls

分享到

切换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