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选拔优秀年轻科级干部简章

2011-11-03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和中共江苏省委《关于实施党建工作创新工程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大年轻干部选拔培养力度,形成有利于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的机制,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采取市、市(县、区)联动的方式公开选拔18名优秀年轻科级干部。现就公选工作制定本简章:
  一、报考条件
  (一)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要求,身体健康;
  (二)年龄在29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第一学历大学本科以上,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2008年11月1日之前参加工作,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为2年以上、博士研究生为1年以上工作经历);
  事业单位报考人员应担任科级以上事业单位中层正职以上领导职务满2年(全日制研究生满1年),部省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报考人员应在管理岗位上从事党务、行政等工作,并担任相当副科级以上职务满2年(全日制研究生满1年),任职时间计算到2011年11月1日之前;
  省聘和市(县、区)聘大学生村官须聘期满考核合格,目前在岗且担任两委副职以上职务(注:如果市(县、区)聘大学生村官所在地区未明确聘期或聘期不足三年的,须在村(社区)工作满3年);
  (三)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的年龄可放宽2周岁:
  1、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
  2、担任过村(社区、居委)书记或主任一年以上的;
  3、现担任正科领导职务的公务员。
  二、招考职位查询
  具体计划公选职位详见《无锡市公开选拔优秀年轻科级干部职位表》,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照片上传和资格初审,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1年11月7日09:00—11月11日16:00
  网址:
www.wxrsks.com
  (二)各市(县、区)的组织推荐报考人员由各市(县、区)委组织部统一到网上报名,其余报考人员均由本人到网上进行报名,每人限报1个职位。
  各市(县、区)委组织部以及个人自荐报考人员可在报名24小时后在同一网址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各市(县、区)委组织部有关工作人员在统一到网上报名时,报名方式栏应选“组织推荐”,其余报考人员在报名方式栏选“个人自荐”。
  2、组织推荐报考人员的有关信息由各市(县、区)委组织部负责审核。个人自荐报考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市委组织部青干处在网上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笔试、面试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职位开考条件:各职位报名人数不足该职位规定的开考比例,将取消该职位或核减该职位的公选计划数,计划调整情况将在网上及时公布。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职位,补报名的时间为:11月14日9∶00—16∶00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所有报考人员均由本人按规定时间到无锡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栏目”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打印时间:2011年11月23日—25日
  四、考试与录用
  (一)笔试
  1、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报考人选参加公共基础知识测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2、笔试时间为2011年11月26日上午8:30——11:30
  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不指定教材,考生可参考《江苏公务员考试综合教材》进行复习。
  (二)资格复审与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
  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公选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面试人选。
  2、资格复审
  由市委组织部会同市(县、区)委组织部集中对拟参加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报考条件要求的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有关任职文件等,大学生村官还需提供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在村(社区)工作时间、聘期满考核合格、且目前在岗等内容的证明材料。
  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或材料不全者,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
  市委组织部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组织面试。面试成绩当场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公共基础知识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
  (三)组织考察
  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考察人选与公选职位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
  考察在市委组织部、市纪委的指导和监督下,由各市(县、区)委组织部组织实施,按照考察程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的考察了解。
  (四)公示及任用
  综合公共基础知识测试、面试和考察情况,各市(县、区)党委常委会讨论确定拟任人选。拟任人选经市委组织部统一公示后,未发现有影响任用问题的对象,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间享受相应职务待遇。
  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经考核不胜任的,由当地组织部门另行安排工作。
  五、纪律与监督
  公选工作必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无锡市纪委:0510-81820728       无锡市委组织部:12380
  六、本简章由中共无锡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0510-81820857。
  中共无锡市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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