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国家机关首次招考公务员

2011-11-16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1994年中央国家机关首次招考公务员
    1994年,中央国家机关首次招考公务员。消息一出,很多老百姓不敢相信,没有关系,没有推荐,光凭考试就能“端上铁饭碗,吃上皇粮?”不光是老百姓,一些国家机关也对这种制度存在怀疑和观望的态度。
  “卷子”代替了“条子”,“考官”代替了“跑官”,公务员考试制度至今已走过了十几年,“凡进必考”的制度写入了《
公务员法》。
  程连昌,原国家人事部常务副部长,国家公务员制度推行领导小组组长,亲身经历了公务员考试制度确立和实施的全过程。
  2008年8月14日,作为中国公务员考试的倡导者和缔造者,他感叹,“凡进必考”封住了后门,“这种制度确立不容易,还要坚持和巩固”。

  “卷子”代替“条子”,公务员招录关后门
  过去的公务员招录模式是推荐、递条子、介绍、转入等形式。就是谁要想进,谁就找人,谁就推荐。这个招录方式缺少公开性、公正性,特别是科学性。经常造成国家政府部门想要的人找不到,不想要的人硬往里塞的情况,根本谈不上职位和人才的吻合,谈不上任人唯贤,更不用说高效了。
  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是人事制度改革中的一部分。1980年,邓小平同志提出要勇于改革不合时宜的组织制度、人事制度,要健全包括招考制度在内的一系列干部人事制度,并提出:将来很多职务、职称,只要考试合格,就应当录用或授予。人事制度改革的关键环节就是公务员的录用制度,这是入口,一定要把住。邓小平的讲话,为建立和推行考试录用制度奠定了重要的理论基础。

  “凡进必考有利废除暗箱操作”
  公务员招考制度包括一套完整的程序,首先政府发布招考公告,有什么职位,需要什么样的人才,要向社会公开,而不是像老模式那样只有几个人知道。接下来的考试,是“凡进必考”,想当公务员就要考试,没有特殊和特例,这有利于遏制一些机关存在的一切不良风气,废除了递条子、找关系等暗箱操作。考完之后还有审核,择优录用,结果也要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这样就能较好的把住入口,一切都是公开、透明的,就像老百姓说的“玻璃房子里的竞争”。
    1989年,人事部在6个国家部门和两个地区(深圳和哈尔滨)实行公务员考试录用的试点,先在小范围内试试看,结果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面试考官像奥运体操裁判”
  1993年8月,国务院颁布了《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在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建立和推行公务员制度。1994年6月,人事部下发了《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这标志着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正式建立。所以,1994年8月,人事部组织了国务院办公厅、建设部、人事部等30余个中央国家行政机关的公务员招考,以此来带动全国。
  当年7月30日,人事部在北京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将组织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录用首届招考。此后3天有近14000人咨询,新闻界称之为万人赶考公务员。
  据当初亲自参加考试的人员回忆,考场内课桌被拉开距离,考生们都很严肃。有人也参加了几场面试,每场都有七八位考官,包括招考单位主管司长、所需岗位的负责人、还有各方面有经验的专家。这样既有了解岗位的人员,又有擅长考查多种能力的专家,从不同角度考核人才,有点儿像这几天奥运会上的体操裁判。突出的人才,几个问题就能体现出来,有争议的人员,这些考官还要研讨,最终择优录取。录取结果出来后,我得到最大的反馈就是,这种考试办法好,招考单位都说满意。人事部也参与了招考,都说这个办法就是好。考试录取的前几届,平均招考和录用比例为三十六七比一,后期达到46:1。一些地区和部门,对录用人员的跟踪、调查表明,用人单位的满意率达到98%。

  “考公务员将要求基层经验”
  目前,公务员考试竞争激烈,被称为“中国第一考”。有政协委员提出,大部分考上的公务员都是应届毕业生,往往缺少实践经验,出现一些部委局的公务员因对地方和基层情况不熟悉,造成一些出台的文件操作性不强。这个问题已经引起了注意,今后公务员考试也会要求有一点
基层工作经验,比如要求在基层岗位工作一定年限才能报考公务员,现在一些地方和部门已开始实施,以后会有这方面的要求和规定出台。

  公务员制度彰显社会进步
  在所有职业中,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公务员都是“香饽饽”,不仅工作稳定、收入有保障,而且有较高的社会地位,是社会正常运转的中坚力量之一。也因此,各国对公务员素质的要求都比较高,对公务员录用的公正性和公开性也格外强调。
  我国公务员制度的革新和完善,是改革开放30年以来中国社会进步的一面镜子。从“卷子”替代“条子”招录方式的变化,从“干部”到“公务员”的称谓变化,一系列具体的措施不仅提高了公务员的整体素质,也改变了公务员的知识结构和为公众服务的能力,意味着中国行政管理的日益国际化。
  建立公务员制度,旨在消除“大锅饭”、“官本位”、“铁饭碗”、“能进不能出”、“能上不能下”、“论资排辈”、“暗箱操作”等旧的传统陋习,取而代之的是民主、法制的观念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方式。
  公务员制度的确立,首先是从法律上确立了公务员的职责,即公共事务的服务者,其次是进入全新的录用程序和方法,即通过考试向全社会公开招考,所有公民都享有考公务员的平等地位,没有特殊和特例,也不管职业背景和社会阶层如何。1994年8月,国家人事部组织了30多个中央级国家机关公务员录用首届招考,被媒体称作“万人赶考公务员”,此后,公开考录政策、录用计划、资格条件、考试成绩和录用结果的“五公开”制度在全国推广。要想当公务员,你就必须参加“玻璃房子里的竞争”,领导的条子就此作废。
  到1998年底,
国家公务员制度入轨工作基本到位。进入新世纪,中央提出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将公务员队伍分为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三大部分加以建设,并进行入职培训、出国培训等多种手段,实现了入职的公开性和就职的专业化。
  与传统的干部制度相比,公务员制度注重德才兼备,尊重个人志愿。在入口处,公开考试录用;在“楼梯口”处,引入竞争上岗制;在出口处,实行辞职辞退,并加之在考核、培训、奖惩、工资福利等方面都用法规的形式加以规范,破除了人治管理,实现了初步的法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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