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公务员考试政治常识及考点练习5

2011-11-26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公共基础知识是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以下简称省考)中的特色科目,也是省考与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招录考试(以下简称国考)的主要的区别。国考是将公共基础知识(以下简称公基)放在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的常识判断部分中考察,时间是10分钟,题目是25道,考察的内容以前全部是法律常识。而江苏省考将公基单独列出作为一个科目来考察,时间是90分钟,满分是100分。考察的内容除了法律之外,还包括政治、经济、管理、科技、历史等各个方面。江苏公务员考试综合教材编写小组人员对政治常识的考点部分进行了整理,考生可作为复习参考资料。
  第三章 世界的联系、发展及其规律(辩证法)
  三、对立统一规律
  (一)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辩证关系原理【重点考点难点】
  1.矛盾范畴
  矛盾是指事物内部或事物之间的对立和统一及其关系。即矛盾是事物统一体内部的对立因素之间的关系。
  2.矛盾的基本属性--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
  (1)矛盾双方的同一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联系、相互吸引的性质和趋势。
  (2)矛盾双方的斗争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分离、相互排斥的性质和趋势。
  3.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的辩证关系
  同一性要受斗争性的制约,矛盾双方的共存要靠斗争来维持、转化靠斗争实现。
  斗争性要受同一性的制约,同一性规定和制约着斗争的形式和范围。
  4.矛盾同一性和斗争性辩证关系原理的方法论意义
  (1)辩证认识的实质
  在分析和解决矛盾时,必须从对立中把握同一;从同一中把握对立。"在对立面的统一中把握对立面"。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把握住矛盾。
  (2)同一性和斗争性相互制约的原理是我们制定战略策略的理论基础
  任何事物都包含着矛盾,这就要求我们全面地把握事物矛盾的对立和统一两个方面,既要重视斗争,也要善于调和和妥协。
  同一性和斗争性相互制约的原理是我们制定战略策略的理论基础,中国共产党在历史上关于统一战线中的"又联合又斗争"的策略,改革开放中"利用资本主义、建设社会主义"的方针,实现祖国统一大业的"一国两制"方针,党的十七大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思想以及我国在处理国际关系中提出的"构建和谐世界"理念,正是对立统一学说的运用和体现。

  练习题:
  1.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这是因为
  A.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普遍联系的本质内容和发展的内在动力
  B.它是贯穿于唯物辩证法各个规律和各个范畴的中心线索
  C.矛盾分析方法是最根本的认识方法,把握对立统一是辩证认识的实质
  D.是否承认对立统一学说是唯物辩证法和形而上学对立的焦点
  2.下列哪些现象是矛盾同一性的表现
  A.一团和气,与世无争
  B.敌我双方军队展开激战
  C.敌中有我,我中有敌
  D.团结互助的进步集体
  3.1999年,中美两国就中国加入WTO达成了“双赢”的协议,它将对两国经济产生深远影响。这在辩证法上的启示是
  A.矛盾的双方在相互斗争中获得发展
  B.矛盾一方的发展以另一方的某种发展为条件
  C.矛盾双方既对立又统一由此推动事物发展
  D.矛盾双方可以相互吸取有利于自身的因素而得到发展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www.jsgwyw.org)参考答案及解析:
  1.[解析]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最根本的规律,在三大规律中处于核心地位,起实质作用,选项A.B.C.D都正确说明了其原因,为正确答案。
  2.[解析]根据矛盾同一性的两方面含义可知,矛盾双方相互依存、相互渗透,在一定条件下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因而C.D是正确的。同一性离不开斗争性但不等于斗争性,B是矛盾斗争性的具体表现形式,因而是错的;A项否认同一是对立中的统一、矛盾的同一,明显是形而上学观点在现实中的表现,自然也错。
  3.[解析]用哲学原理去说明国际事物中的事例,是近几年考研命题的一大趋势和特点,考生应予重视。在中国加入WTO问题上,中美双方最后能达成“双赢”的协议,通过矛盾双方“共存、斗争”而达到统一的形式,也就不存在谁克服谁的问题,这样,就将干扰项C给排除掉,而选ABD。


    阅读此文的人还阅读了:
    江苏公务员考试政治常识及考点练习4

分享到

切换频道